2021年南寧市“十佳文旅項目(品牌)”評選活動開啟
近日,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組織開展2021年南寧市“十佳文旅項目(品牌)”評選活動,培育宣傳推廣南寧市文化和旅遊品牌,提高市民知曉度、參與度,激發和提振市民消費潛力。活動持續至6月30日。
據了解,兩年穩定經營,企業及其法人代表均無嚴重違法違規失信行為,企業註冊地和項目經營場所均在南寧市範圍內的企事業單位、工作室可以參評。活動將圍繞“食、住、行、遊、購、娛”旅遊要素建設,評選出十佳旅遊民宿、十佳演藝場所、十佳文旅商業態融合創新景區、十佳文旅IP開發項目、十佳新型文化空間。
參評項目(品牌)需新穎獨特,突出主題;具有開發導向性、示範性和市場影響力;具有自主智慧財産權、産權明確;紀念品符合相關産品的國內外技術品質標準和安全標準,通過標準認定的以證書為準;有深厚的文化底蘊,有民族特色和南寧地域文化特點等。
即日起至4月30日為項目(品牌)徵集時間,參評單位或工作室提交材料。申報材料包括申報基本情況、佐證圖片、經營或銷售額報表、自評分表等。申報材料如涉及營業收入等數據的,需如實填寫2021年度經營情況。申報材料以掃描電子版PDF文件形式,以及裝訂好的紙質版材料一式2份,由各縣(市、區)、開發區管委會文旅主管部門統一匯總到市旅遊協會。5月1日至15日對參評項目(品牌)報送收集和分類。5月16日至30日為評審階段。評審階段分為綜合專家評分和網路投票得分,評審專家由組委會邀請文化、旅遊、藝術等領域的專家組成,每種類別由5名專家組成。評選為十佳的項目(品牌)將獲獎金5000元,並頒發證書及牌匾。
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擁有本次活動的宣傳、推介使用權;符合參評資格的企事業單位、工作室應同意其獲獎項目(品牌)參加主辦單位的展示會及相關宣傳推廣活動;評選為十佳的項目(品牌)應積極配合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組織的宣傳推介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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