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出臺城市新規 服務“馬路經濟”

“馬路經濟”增強了市場活力,但必須在有序、有條件、有底線的範圍內進行。圖為銷售者在五象大道設置的應季果蔬臨時擺賣點擺賣果蔬。記者韋峭攝
6月2日,南寧市“美麗南寧·整潔暢通有序大行動”指揮部辦公室印發了《關於做好佔道經營、馬路市場、流動攤販等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6月3日,市“大行動”辦在設于五象大道的應季果蔬臨時擺賣點對《指導意見》進行現場解讀。市“大行動”辦主任、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局長梁勇表示,《指導意見》順應當前助力企業復工復産的需要,保障民生、促進就業,營造“讓商販者能鬆綁,讓經營者有市場,讓就業者有舞臺,讓管理者更溫馨”的經營氛圍。
記者在設于五象大道的臨時擺賣點看到,數十個果蔬攤點在路邊整齊擺放,西瓜、玉米、鳳梨蜜、荔枝等應季果蔬一應俱全,吸引不少市民在此購買。雖然攤點較多,但擺賣點仍顯得乾淨整潔,交通有序。“臨時開放馬路經濟,為的是增強市場活力,增加就業,拉動消費。目前我市已規劃了10個馬路市場,五象大道應季果蔬臨時擺賣點就是其中一個。”據市“大行動”辦相關負責人表示,鼓勵各城區按照“先行先試、邊試邊完善”的原則,因地制宜研究制定各自的細化標準,確保指導意見落實落地。
《指導意見》的出臺增強了市場活力,但同時也要求馬路市場必須是在有序、有條件、有底線的範圍內進行。據了解,馬路市場從業者要進入到臨時攤位攤點經營,需要遵守政府部門出臺的關於馬路市場經營者相關規定,即按要求落實疫情防控措施;服從城市管理部門管理;做好衛生保潔,保證經營區域內暢通;不影響交通秩序,不佔用消防通道、盲道;不破壞市政設施和公共綠地。只要是能夠遵守以上規定的經營者、生活困難的群眾、低收入群體等,都可進入臨時攤區進行經營。
針對臨時擺賣攤主超範圍擺賣、不遵守衛生保潔要求等擾亂擺賣區域市場秩序的行為,城市管理部門實行“小過錯、及時改、不處罰”機制。經營者出現違規或投訴問題,第一次予以指導幫助,對經營者進行政策宣傳;第二次予以教育勸導,對經營者進行警示提醒;第三次才對經營者進行行政處罰。經執法人員指導、勸導後當場拒絕改正違法行為的,執法人員可即刻進行執法。對經營者進行罰款,原則上以處罰金額下限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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