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操項目競賽規則要點
團體和個人資格賽:各國家奧委會可派由4~6名運動員組成的隊或個人參加。在每個項目的比賽中,每隊派出5名隊員上場,取4個最好成績相加作為該項目成績,各項目成績相加作為團體成績。體操界稱之為6-5-4制。這是至關重要的一場比賽,決定參加團體決賽、個人全能決賽和單項決賽的資格。比賽成績不帶入決賽。
個人全能決賽:在團體和個人資格賽中獲全能成績前24名的運動員參加該賽。以全能決賽成績決定全能名次。
單項決賽:在團體和個人資格賽中獲各單項成績前8名的運動員參加單項決賽。以各單項決賽的成績決定單項名次。
團體決賽:在團體和個人資格賽中獲團體成績前8名的隊伍參加該賽。在每個項目上,每隊派3名運動員比賽即:比賽採用6-3-3制,每個項目的3個分數都記入團體成績。以團體決賽的成績決定團體冠軍。
比賽時,運動員要穿規範的體操服,團體賽全隊著裝要統一。在鞍馬、吊環、雙杠和單槓比賽中,參賽運動員必須穿長褲、體操鞋或襪子。男子運動員在自由體操和跳馬比賽中可穿短褲,也可赤腳,在所有比賽中運動員都要穿背心。女子運動員不得穿過小過露和透明的體操服,不佩戴珠寶首飾。所有的運動員必須佩戴號碼。
運動員出場比賽前,應保持直立姿勢,要舉手示意,在綠燈亮或聽到信號後30秒內必須上器械。一套動作結束,立正示意,並立即離開比賽臺。動作結束後,不允許運動員重新上比賽臺。
為避免傷害事故,在心理上給運動員以支援,在男子單槓、吊環,女子體操運動員比賽時可以有一名教練員站在器械旁或附近進行現場保護。
裁判員是比賽中的執法官。抽籤決定裁判員分工。比賽中裁判員不得離開自己的座位,不得與其他人聯繫,不得與教練員、運動員交談。裁判員根據評分規則迅速、準確地記錄、評判運動員的所有比賽動作,並按格式正確填寫評分表,確保自己的評分準確無誤。
男子項目
男子競技體操項目包括有自由體操、鞍馬、吊環、跳馬、雙杠和單槓共六個項目。
自由體操:自由體操全套動作主要由技巧動作組成,他們與其他體操動作如力量和平衡、柔軟動作、倒立及舞蹈等一起連接組合,從而構成韻律和諧、節奏協調的整體。一套動作應該充分利用整個場地(12米×12米),並在70秒內完成。自由體操對技巧串及靜止動作都有嚴格要求,要求有向前的技巧串、向後的技巧串,靜止動作要求有一定的停止時間。男子自由體操在比賽過程中沒有配樂。
鞍馬:器械高1.15米,環高12釐米。在鞍馬的所有部位,用不同的支撐方式完成不同的全旋和擺越動作是鞍馬項目上一套動作的基本特性。允許有通過手倒立加轉體或不加轉體的動作,不同的結構組的動作必須在充分的擺動中完成,不能停頓,該項目中不允許有力量動作。
吊環:環高2.8米。一套吊環動作應由比例大致相等的擺動和力量靜止動作組成,這些動作和連接是通過懸垂,經過或成支撐,經過或成手倒立來完成,以直臂完成動作為主。由擺動到靜止力量或由靜止力量到擺動的過渡是當代體操的顯著特點,做靜止動作時,要求環靜止,不能有大的擺動。吊環要求有一定難度的向前擺動完成的手倒立和向後擺動完成的手倒立,還要求有一個有難度要求的力量靜止動作。
跳馬:器械高1.35米。跳馬是由助跑開始的,以雙腿並攏起跳完成的跳躍騰空動作,跳馬的助跑最長距離為25米,助跑允許中斷,但不允許返回重新跑,跳馬要求騰空有一定的高度和遠度。
雙杠:高2米。雙杠是由眾多結構組中選出的擺動和飛行動作組成,通過各種支撐和懸垂動作來過渡完成。在雙杠項目上做上法時,要求必須從並腿站立姿勢開始,不得有預先動作。
單槓:器械高2.8米。單槓整套動作都是由擺動動作組成,以各種握法不間斷地完成動作,它包括大迴環、近杠動作、圍繞身體縱軸的轉體及飛行動作。允許有兩次過杠下垂面的單臂擺動動作。單槓要求有一定難度的騰空動作等特殊要求。
女子項目
女子競技體操項目包括有跳馬、高低杠、平衡木和自由體操共四個項目。
跳馬:器械高1.25米。所有跳馬動作必須用雙手撐馬,助跑的長度最長為25米,跳馬動作分為5個組別,運動員根據個人特點選擇跳馬動作。
高低杠:它由一高一低兩付杠組成,杠間距離可以調整。低杠高1.7米,高杠高2.5米。橫杠是圓形的,是由玻璃鋼加木質杠面製成的,具有良好的彈性和堅固性。規則中對全套動作的不同難度的組合要求、低杠和高杠之間的轉換次數以及騰空動作的難度、轉體的難度均有具體的要求。
平衡木:器械長5米、寬10釐米、高1.25米。平衡木要求運動員在70~90秒之間完成全套動作。
自由體操:是男女共有的一個項目,場地面積為12×12平方米,自由體操場地不同於一般地板,具有良好的彈性和緩衝性能,便於運動員完成各種高難度體操跳步和技巧空翻動作。自由體操是在無伴唱的音樂下完成,自由體操要求運動員在70~90秒之內完成動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