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南寧市委常委會研究通過,市編委審議批准,市紀委、市監察局內設機構進行了改革調整,增設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加強紀檢監察室人員配備,進一步明確內設機構職責,把更多的機構和力量調配到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主業上來。據了解,在這次改革中,南寧市紀委監察局機關內設機構個數、人員編制、領導職數維持不變。
改革調整的具體情況是:
整合4個內設機構:將辦公廳、監察綜合室整合為辦公廳;將黨風政風監督室(市人民政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領導小組辦公室)、執法效能監督室(市行政效能投訴中心)整合為黨風政風監督室(市人民政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領導辦公室)。
增設三個內設機構:增設第四紀檢監察室、第五紀檢監察室、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專門負責對全市紀檢監察幹部的監督,加大對紀檢監察幹部違紀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
重新組建兩個內設機構:在幹部室(派駐機構管理室)基礎上組建組織部,負責紀檢監察系統組織機構設置、領導班子和幹部選配工作,並將紀檢監察幹部培訓工作職責從原宣傳教育室劃歸組織部;在宣傳教育室基礎上組建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全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工作。
更名四個內設機構:案件管理室更名為案件監督管理室;紀檢監察一室更名為第一紀檢監察室;紀檢監察二室更名為第二紀檢監察室;紀檢監察三室更名為第三紀檢監察室。
撤銷預防腐敗室。案件審理室加挂案件申訴復查工作辦公室牌子;信訪室不再加挂舉報中心牌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