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南寧市物價局相關人士介紹,為降低農産品流通成本,抑制價格上漲勢頭,維護農貿市場正常經營秩序,市物價部門將聯合商務等部門對農貿市場的收費進行專項檢查規範。此次專項檢查將持續到11月15日。
農貿市場攤位租賃服務費已列入《廣西定價目錄》,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今年1月份,市物價部門下發《關於重新明確我市農貿市場設施租賃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規定:在新的農貿市場設施租賃費指導價未正式出臺前,我市所有農貿市場設施租賃費收費標準一律不得提高。個別農貿市場確因成本上升等原因需要突破該收費標準的,市場開辦方應向市場所在地轄區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申請並報市價格主管部門審批。農貿市場開辦者或經營者除向市場內經營戶收取市場設施租賃費和代收水電費、生活垃圾處理費等外,不得收取管理費、衛生費、集資費、裝修費、建設費等其他任何費用。
市物價部門表示,此次專項檢查主要是為了“揪出”農貿市場的一些違規行為,如擅自製定或提高農産品市場攤位租賃服務收費標準;擅自設立項目、自定標準收費或提前(推遲)執行政府指導價、繼續收取政府明令禁止的收費項目;通過分解收費、重復收費、擴大收費範圍等方式變相提高收費標準;或者以保證金、抵押金等形式變相收費;強制或者變相強制服務或者不按照規定提供服務而收取費用;不按規定明碼標價;不履行價格承諾等不正當價格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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