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性國際城市的基本特徵是什麼?
答:區域性國際城市包括五個方面的特徵:一是經濟國際化。經濟快速發展,具有良好的産業基礎,地區生産總值增速快,財政實力雄厚。具有很高的經濟開放度,在參與國際産業分工和合作中形成具有特色優勢的工業體系。通行國際慣例和國際法規,形成完整的統一大市場,具有國際影響的商交會、博覽會、招商會、洽談會定期召開。商貿、會計、廣告、法律等行業比較發達,交通、運輸、網路等設施齊全。
二是金融國際化。按金融國際慣例和基本程式實施公平競爭,保險、證券等金融行業同步發展,集中了較多的跨國公司和國際金融機構以及國際經濟與政治組織,是國際資本集散中心,在某種程度上能夠控制和影響區域性經濟活動。
三是資訊國際化。實現資訊資源的存儲、轉換、加工、反饋的現代化和迅捷化。資訊化項目建設和應用雙促進,資訊化項目産生巨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四是科技文化國際化。是國際性新思想、新技術、新體制創新基地,科技成果完全商品化,智慧財産權得到法律保障和社會尊重,實現科學技術國際水準上的分工和合作開發;文化得到繁榮發展,國際交流日益密切,形成具有時代氣息、開放包容的城市文化。
五是開放國際化。是國際性商品、資本、技術、資訊和勞動力集散中心,對外貿易和資本國際往來在城市GDP中佔較大比重,城市文化有較強的相容性,其經濟體制和運作機制與國際經濟體系相容,是國際整治、經濟、文化、旅遊等活動的優選場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