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常委、南寧市委書記車榮福發表了《推動南寧科學發展 建設廣西“首善之區”》文章,提出南寧在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中,必須突出實踐特色,上下齊心,真抓實幹,加快把首府南寧建設成為經濟繁榮、政治清明、文化先進、環境優美、生態良好、服務完善、社會和諧,各項工作在全區起帶頭和示範作用的“首善之區”。作為政府重要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和經濟服務部門,南寧工商部門如何適應新形勢、新要求,落實科學發展觀,把發展作為第一要務,推進和諧工商建設,營造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實現南寧市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保持良好發展勢頭,為南寧建設廣西“首善之區”作出更大貢獻?結合實踐與思考,筆者認為工商部門樹立人本理念、推進和諧執法、建設和諧工商十分必要:
一是在執法程式上,宣傳與監督並重。要通過新聞媒體、政務網站、培訓諮詢、散發資料等形式,深入開展法律法規宣傳工作,努力讓廣大群眾知法守法。在執法過程中,要依法向群眾告知執法者姓名、職務以及舉報電話等,講清違法行為及應承擔的法律責任,併發放行風監督卡,讓群眾參與執法監督全過程,確保執法過程的陽光透明,維護當事人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二是在執法方式上,剛柔並濟。對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危害大、嚴重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的案件,要從嚴查處, 決不姑息;對沒有危害社會或他人的一般性違章行為,要從輕、減輕或者不予處罰;對下崗職工、殘疾人、農民等困難群體有違法經營行為的,要在下發整改通知書的同時,積極向其宣傳法律法規,並指導幫助其完善相關手續,實現守法經營。
三是在執法尺度上,寬嚴適度。要堅持合法性與合理性有機統一,突出抓好自由裁量權適用的審核與監督。凡涉及行使自由裁量權的,辦案人員必須按照上級局制定的操作規範,以充分理由説明處罰幅度的相關依據。同時,嚴格立案審批、法制審核等制度,切實把好案件處罰關。
四是在執法文書上,法、理、情相結合。法律文書要儘量做到論法理、説情理、講事理,對案件的定性、情節、違法主體的主客觀背景以及處罰依據、處罰結果等事項作出透徹的分析説明,用充分的説理來論證,讓處罰對象了解自己的問題所在,做到心悅誠服。遇到當事人有對立情緒時,要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積極化解當事人的對立情緒,促進行政執法的順利進行。
五是在行政處罰後,回訪與幫扶結合。要嚴格執行執法案件回訪制度,做到辦案機構自訪和監察機構回訪相結合。回訪時,注意聽取被處罰當事人對執法程式、執法方式、工作作風的意見和建議,並竭力幫助其解決生産經營中遇到的難題,使其受罰後不感到“疑無路”,而能看到“又一村”,走上規範、快速的發展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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