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環保局近日聯合出臺《生態廣西建設引導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計劃安排引導資金,引導和推動“生態廣西”建設。目前,廣西各市正在積極申報這項引導資金的使用。
根據《辦法》,引導資金的安排使用必須有利於吸引更多的社會資金投入“生態廣西”建設,有利於培育生態品牌企業、産品和産業,促進廣西生態經濟發展和生態環境品質的改善。《辦法》規定,資金髮放必須嚴格把關,注重項目的綜合效益,全面考核項目的預期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
《辦法》提出資金支援範圍和重點為:一是生態經濟示範項目,包括生態工業企業、園區試點示範,生態農業基地試點示範,迴圈經濟示範等;二是資源可持續利用示範項目,包括水資源、礦産資源、生物物種資源保護及利用、資源綜合利用和再生利用等;三是生態保護項目,包括重要生態功能保護區建設、生態修復和重示範等;四是人居環境建設示範項目,包括生態文明村、環境優美鄉鎮建設示範等;五是“生態廣西”建設綜合性建設示範(項目),包括以市縣及特定區域為範圍的生態建設綜合示範基地等;六是“生態廣西”建設重大政策和技術研究項目,包括“生態廣西”建設政策法規研究和實施試點(示範),“生態廣西”建設重大優先發展項目的前期工作經費經費補助等;七是生態建設相關領域領域的國際合作項目;八是“生態廣西”建設相關的推進,包括生態廣西建設目標責任制的建立、實施以及考核獎勵等。
據介紹,“生態廣西”建設引導資金支援方式根據項目和工作特點,主要採取項目補助、以獎代補、前期工作經費補助等方式進行支援。同時《辦法》對資金管理、監督檢查都作了明確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