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享有優越的政策優勢,同時享受了西部大開發政策、少數民族區域自治政策、沿海地區開放政策、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政策和邊境地區開放政策,這將最大限度地降低投資成本,提高投資回報。南寧市作為二線城市所展現的蓬勃的發展生機,與東部一線城市相比,勞動力、水電、礦産資源、公共關係等優勢正在急劇的顯現出來。如南寧的原材料、水電、土地、勞動力等的價格比東部沿海地區都低,綜合投資成本比“珠三角”、“長三角”等地區低30%以上。
(一)主要生産要素價格
電價,大工業基準電價均價0.429元/千瓦時,非工業和普通工作基準電價均價0.502元/千瓦時。豐水期(5-10月)電價下調15%,枯水期(1-4月、11月-12月)電價上浮15%。
水價,一般工業用水0.86元/立方米,低質工業用水0.57元/立方米,建築工業用水1.72元/立方米。
勞動力價格,南寧市勞動用工最低工資標準為每月500元。
(二)稅收優惠政策
1、內資企業
設在西部地區國家鼓勵類的內資企業,在2001年至2010年期間,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國家鼓勵類的內資企業是指以《産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5年本)中規定的産業項目為主營業務,其主營業務收入佔企業總收入70%以上的企業)。
區外企業、單位和個人到南寧市獨資或聯營新辦符合國家産業政策的企業,從生産經營之日起,對外來方的生産經營所得,五年內免征企業所得稅。
設在重點鎮、通道工業帶上的小城鎮新辦的工業企業,自生産經營之日起,企業所得稅“三免七減半”
2、外商投資企業
對設在南寧市的以《外商投資産業指導目錄》中鼓勵類項目和《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産業目錄》中規定的産業項目為主營業務的,其主營業務收入佔企業總收入70%以上的外商投資企業,2001年—2010年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3、高新技術企業
新辦的高新技術企業,經自治區科技主管部門認定後,自生産經營之日起,五年免征、三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減半徵收是指按15%稅率減半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