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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教育廳:低品質專業或將被停辦

來源: 中國網文明中華 | 作者: | 時間: 2023-07-25 | 責編: 肖舒雲

中國網文明中華訊 據江西省教育廳發佈《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關於開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工作的通知》,根據《通知》內容,當前高校將停辦撤銷一批錯位低質專業,交叉融合一批新興特色專業,改造提升一批傳統學科專業。以下為《通知》原文:

根據《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關於開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3〕5號,以下簡稱通知,見附件1)要求,結合江西省工作實際,現將組織開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關於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體”的總體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建設教育強國的重要論述精神,主動服務國家戰略、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堅持“控制總量、優化存量、用好增量”原則,通過“新增設置、壓減停撤、交叉融合、改造提升”方式,新增設置一批急需緊缺專業,限制壓縮一批飽和過剩專業,停辦撤銷一批錯位低質專業,交叉融合一批新興特色專業,改造提升一批傳統學科專業,不斷優化調整我省普通高校本科專業設置。

二、申報方式

各高校新增本科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專業、調整專業學位授予門類或修業年限、擬撤銷專業等,在8月31日前集中進行備案或審批申請。

其中,高校申請設置《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中的國家控制布點專業(專業代碼後加K表示),以及尚未列入目錄的新專業,統一在教育部網上服務大廳(網址:zwfw.moe.gov.cn,以下簡稱大廳)進行審批。

申請設置以上兩類專業外的其他專業、調整專業學位授予門類或修業年限,以及申請撤銷專業等均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與服務平臺(網址:gdjy.moe.edu.cn,以下簡稱平臺)進行備案。

三、具體申報要求

在按照教育部《通知》工作要求基礎上,今年我省申報著重突出以下具體要求。

(一)鼓勵設置急需緊缺和新興專業。各高校要主動服務國家戰略、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不斷優化專業結構,設置符合辦學定位和辦學特色的專業。支援有條件的高校面向基礎學科領域、國家戰略必爭領域、新興産業領域、冷門緊缺領域、民生急需領域等增設專業。支援和鼓勵高校參照教育部、省教育廳等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發佈的引導性專業設置指南,聚焦省“2+6+N”産業和省級重點産業鏈,在有色金屬、電子資訊、裝備製造、數字經濟、現代農業、航空、中醫藥、虛擬現實(VR)、醫療衛生、健康養老等領域設置一批急需緊缺專業;主動佈局一批人工智慧、積體電路、儲能技術、量子科學、生物育種、碳達峰碳中和等戰略性新興産業相關專業。支援高校深化新工科、新醫科、新農科、新文科專業建設,對現有專業升級改造,培育交叉融合的新興專業。設置目錄外新專業要充分論證,專業名稱應科學規範,與目錄內已有專業有明顯區分,具有一定的發展性,避免簡單疊加或口徑過窄。

(二)嚴格新增專業設置條件。增設專業應滿足《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類教學品質國家標準》基本要求。在申請增設專業中,對教育部專家評議同意率低於50%的專業,鼓勵高校主動撤銷申報。全省平均畢業去向落實率連續兩年低於60%的專業原則上不予申報。嚴控申報全省布點數超過15個的專業(急需緊缺專業除外),避免大量重復設置“過熱”專業。申報醫學類、公安類專業須徵求相關部門意見。嚴控藝術類專業設置,高校申請設置藝術類專業,應符合辦學定位,並已列入正式發佈的學校事業發展規劃(規劃文件須一併附上)。

(三)壓減停撤錯位過剩低質專業。對畢業去向落實率低於50%的專業點,給予黃牌提示,相應扣減高校招生計劃;對連續兩年畢業去向落實率低於50%的專業點,給予紅牌警示,責令其停止招生。對連續3年本科畢業設計(論文)抽檢存在問題較多的專業點,經整改仍無法達到要求者,責令其暫停招生,或報請省學位委員會撤銷其學士學位授權點。除符合國家戰略與特殊行業需求、冷門“絕學”和新辦的專業之外,高校對錄取調劑率或轉專業率超過該專業當年招生總數60%的專業,原則上應減少其下一年度的招生計劃。對於停招不滿5年或尚有在校生的專業,高校可在妥善安排擬調整專業在校生培養工作的前提下進行調整和撤銷備案。對於連續停招5年及以上的專業,應在教育部專業設置與服務平臺及時撤銷備案,省教育廳將進行形式審核。研究型高校對在全省本科專業評價中排名70%之後(布點10個及以上)或第6名之後(布點10個以下)的專業,應暫停招生。

(四)加強專業結構佈局與總量調控。“十四五”期間將全省80%以上的新增專業建成與我省重點産業相關的新興應用型專業,到2025年實現理工農醫類專業在校生規模超過60%。高校應嚴格控制招生專業規模,原則上在校生達到35000人以上,招生專業總數控制在90個以內;達到25000-35000人,招生專業控制在80個以內;達到20000-25000人,招生專業控制在65個以內;達到15000-20000人,招生專業控制在55個以內;不足15000人的,招生專業控制在40個以內。除新建或轉設高校外,原則上每年每所高校申請增設專業數不超過3個,鼓勵通過“退一進一”方法增設專業。

四、申報程式

嚴格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的校內審議和公示、網路申報、網路公示和意見反饋、正式報送材料等程式進行。

五、其他工作

請各高校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在組織開展核對本校專業設置基本情況、規範合作辦學專業備案和審批、臨時賬號申請等工作的同時,著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一校一案”抓好《普通高等教育學科專業設置調整優化改革方案》貫徹落實。各高校要按照《改革方案》要求,結合《江西省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結構優化調整指導辦法(試行)》以及江西高校專業結構優化調整三年行動計劃的相關要求,加快制定本校學科專業改革實施方案,于10月15日前報省教育廳備案。

(二)試行專業預備案制度。各高校要建立健全專業設置定期研究、提前研究的工作機制,每年根據社會需求、辦學定位、辦學條件等對本校專業規劃及具體設置進行專題研究。自2024年度起,通過平臺申報備案的新增專業(不含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專業),須提前一年進行預備案,提交增設專業理由和基礎等材料,第二年方可正式申報。正式申報備案的專業須與預備案專業相同或相近。各高校計劃于2024年度申報備案的新增專業,應于9月1日至9月30日在平臺“預備案”專欄申報。(江西省教育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