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晉中7月6日電 (記者 陸祁國)針對網際網路上熱傳的山西介休未成年人遭欺淩事件,7月6日,介休市未成年人欺淩事件處置工作專班就網民關注的是否存在逼迫和解、為何半夜達成和解、肇事者家庭是否存在特殊背景等多個問題作出回應。
六年級學生遭欺淩
受害人李某某今年12周歲,係介休市某小學六年級學生。對其遭遇欺淩的事件經過,當地公安部門此前已作調查。
6月17日,星期六。15時許,郎某1(男,12周歲)騎電動車帶著原某某(男,11周歲),從介休市張蘭鎮仙臺村到長泰園小區找郎某2(女,11周歲)。
在長泰園小區附近,郎某1等3人遇到李某某,質問李某某是否罵過他們。隨後,郎某1等3人將李某某帶到長泰園小區公廁附近,對李某某進行毆打並逼其吃異物。
其間,郎某2使用郎某1的手機進行攝像,並於當日17時許將視頻私發給其同學。
事發當天,郎某1等3人還將李某某騎的電動車外殼、儀錶盤等處砸壞,拽斷電線後離開。
當日20時許,李某某推著被損壞的電動車回家後,其父發現異常。得知李某某遭遇欺淩後,6月18日,李某某父親報警。介休市公安局張蘭派出所同日對本事件進行立案處理。
因6月19日至6月21日李某某每天上學,民警利用放學時間對其進行詢問、調查。
公安機關:不存在逼迫和解
本案中,因當事人雙方均為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二條之規定,對郎某1、原某某、郎某2依法不予處罰,責令監護人嚴加管教。
6月21日,雙方監護人第一次提出調解訴求。當日,經過近6個小時調解,未達成一致意見。6月23日,第二次調解未果。
6月24日,李某某的監護人在其村委會主任的陪同下又一次到張蘭派出所,要求對方賠償5萬元,但調解仍舊無果。
6月30日晚,介休市公安局會同該市教育局、學校、鎮政府、村委會等部門,再次組織雙方進行調解,最終達成一致意見:3名肇事者所屬的2個家庭共同賠償受害者家庭4.5萬元。
針對網民關注的“和解是否受到逼迫”這個問題,介休市公安局負責人介紹,由於該案涉及未成年人,公安機關在辦案期間邀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教育局、學校、鎮政府、村委會等部門參與調解。“本案對當事人詢問、調解工作,均在法定監護人在場或參與下進行,並有錄音錄影資料佐證。”
釋疑“為何連夜調解”
針對網民關注的“為何連夜調解”這個問題,介休市公安局負責人介紹,6月30日19時許,公安機關會同相關部門再次組織調解。
雙方監護人先後到達派出所後,經過調解並當場電話徵詢李某某父親的哥哥(高中學歷)意見,得到其肯定答覆後,于7月1日0時30分許,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確定賠償金額為4.5萬元。
隨後,郎某1等三人的監護人經過兩個小時的資金籌措,7月1日2時許,雙方正式簽訂調解協議書並當場履行了協議內容。
對於網傳的受害人父親為文盲的情況,經核查,其文化程度為初中,具備基本的閱讀理解能力。
肇事者均為普通農民家庭孩子
針對網民關注的受害人李某某家庭困難、當地開展了哪些幫扶這個問題,張蘭鎮鎮長宋桂元介紹,李某某家庭確實困難。2017年1月起,鎮村兩級為李某某及其母親、哥哥、弟弟落實了低保政策,4個人的保障金額合計每月2206.4元。
2016年1月,李某某的母親享受另外兩項補貼:重殘護理補貼每月105元,低保生活補貼每月80元。
7月4日,張蘭鎮會同教育、民政、司法、婦聯、殘聯等部門,對李某某家屬進行了慰問,並給予慰問金。
“網傳3名肇事者的家庭有背景,請問屬實嗎?”對於記者提出的這個問題,宋桂元回應:“3名肇事者所屬的2個家庭都是普通農民家庭。郎某1和郎某2兄妹屬於單親家庭,父親是貨車司機;原某某的父母均在村務農。”
心理疏導每日一次
介休市教育局負責人介紹,6月30日17時許發現李某某遭遇欺淩的視頻後,該局當即成立工作組,由李某某所在學校協助對事件進行核實。
7月1日上午,李某某所在學校教導主任、原班主任到李某某家裏進行看望。
7月3日上午,李某某所在學校校長、政教主任兼現班主任、心理教師一行,前往醫院對李某某再次看望並進行心理疏導。李某某表示不願意見到陌生人,也不願意重復事件經過。
7月4日,李某某和心理教師交流順暢;7月5日,心理教師帶去李某某要求買的撲克牌並陪其玩牌。
“心理疏導每天進行一次,每次時長為一個小時左右。”介休市教育局負責人介紹。
應家長要求,新學期,教育部門將安排李某某調整學區就讀,對其學習、生活給予重點關心關懷。
介休市教育部門將充分發揮法治副校長作用,強化中小學生欺淩暴力防治。“9月秋季開學第一課,開展一次中小學生防欺淩專題教育,普及中小學生反欺淩知識和技能。”
目前,學校已對郎某1等3人給予記過處分。
下一步,介休市教育部門將加強學生思想品德與法治教育,防範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