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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兩高”等部門發文進一步規範暫予監外執行工作

來源: 中國新聞網 | 作者: | 時間: 2023-06-26 | 責編: 王丹妮

中新社北京6月25日電 (記者 張素)記者25日從中國最高人民法院、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兩高”等多個部委近日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暫予監外執行工作的意見》,旨在進一步規範暫予監外執行工作。

暫予監外執行是指對於被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於符合法定情形,決定暫不收監或者收監以後又決定改為暫時監外服刑,由社區矯正機構負責執行的刑罰執行制度。

中國官方此次發佈的意見共32條,從準確把握相關診斷檢查鑒別標準、規範病情診斷、嚴格決定批准審查和收監執行審查、強化全過程監督制約、加強社區矯正銜接配合和監督管理、嚴格工作責任等方面進行了全面規定。意見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這份意見對《暫予監外執行規定》中的“短期內有生命危險”“生活不能自理”,《保外就醫嚴重疾病範圍》中的“久治不愈”“嚴重功能障礙”中的“嚴重”、關於患精神疾病罪犯“無服刑能力”的評估及相關診斷檢查的鑒別標準進行明確界定,指導各部門進一步準確把握相關診斷檢查鑒別標準。

其中,意見明確,“短期內有生命危險”是指罪犯所患疾病病情危重,有臨床生命體徵改變,並經臨床診斷和評估後確有短期內發生死亡可能的情形。臨床上把某種疾病評估為“具有發生猝死的可能”一般不作為“短期內有生命危險”的情形加以使用。

意見還對病情診斷進一步規範,要求病情診斷由兩名具有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稱醫師負責。

這份意見提出,要進一步嚴格決定批准審查和收監執行審查,進一步強化全過程監督制約。意見還要求進一步加強社區矯正銜接配合和監督管理,要求社區矯正機構對保外就醫的“每三個月審查病情復查情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