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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臺措施保護文化遺産

來源: 人民日報 | 作者: 邵玉姿 | 時間: 2020-10-30 | 責編: 楚丹

福建省日前出臺建立文化遺産普查認定公佈責任機制、建立文化遺産保護規劃管控機制、創新活化利用機制等9條措施,明確提出針對各類不可移動文物、歷史建築、傳統風貌建築,確保應留盡留、應保盡保,不得大拆大建。

福建將推動文化遺産普查認定公佈,根據普查對象的歷史文化價值、建築藝術價值等認定標準,將文化遺産特別豐富、古建築集中成片分佈的重點區域認定公佈為歷史文化街區、名鎮、名村或傳統村落。針對破壞文化遺産行為,要指定專門機構收集有價值的傳統構件,用於文物建築等修繕維護,要制定傳統構件回收、存儲保護、再利用等各環節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