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遺産管理人,立了遺囑也可能無法執行

發佈時間:2023-10-30 13:18:05 | 來源:中國網 | 作者: | 責任編輯:李汀

今年39歲的陳女士三年前離婚了,原因是丈夫出軌身邊女同事。離婚時,法院判決女兒小雅由陳女士撫養,前夫要按月支付撫養費。誰知前夫不但不按法院判決書要求執行,而且還拉黑了陳女士的電話玩起了失蹤。經商多年,陳女士名下有不少房産和股票,考慮到風險無處不在,陳女士擔心,一旦自己發生意外,自己的鉅額財産未來如果由女兒小雅繼承。萬一前夫得知這個消息,作為孩子的父親,他可以以孩子法定監護人的身份,接管孩子和陳女士留下的所有財産。這樣一來,陳女士不但這個婚算是白離了,而且萬一前夫再婚,他和他的新太太就可以揮霍陳女士的財産,即使女兒成年以後,也很可能無法追回這些財産。此外,陳女士還擔心女兒小雅過於單純善良,將來即使年滿十八歲可以繼承財産,也很難管理好這些財産,讓別有用心的人有了可乘之機。

抱著一系列憂慮,陳女士找到了中華遺囑庫,得知可以設立遺産管理人對遺産進行打理、管理,因此決定授權表妹和姐姐作為共同遺産管理人。陳女士表示“遺産管理人的設立十分有必要,遺囑不再是簡單的財産繼承、房屋過戶,而是有溫度、有保障。辦理完遺囑後,感覺一身輕,終於將心頭大石放下,回家可以高枕無憂了。”

中華遺囑庫管委會主任陳凱分析陳女士在遺囑中設立遺産管理人,有效地規避前夫可能通過擔任監護人的方式對繼承人所繼承的遺産進行干預甚至侵佔的風險,避免繼承人在心智不成熟的情況下隨意揮霍遺産,減少財産繼承過程中産生的糾紛等多種風險。遺産管理人會對遺産進行清點、接管、分配和管理,能更好地執行逝者的遺願,避免繼承人之間的紛爭,必要時快速解決糾紛,防止遺産出現損失。

無獨有偶,前來訂立遺囑的劉阿姨也有類似的煩惱。因為家庭瑣事,劉阿姨與兒子兒媳關係不太好,於是乾脆自己搬進了養老院。在養老院組織的公益講座中,劉阿姨認識了中華遺囑庫義工杜女士。劉阿姨表示,雖然與兒子兒媳關係不好,但她很疼愛自己的孫子小夏,因為小夏是劉阿姨一手帶大的,和劉阿姨的感情很深。

杜女士對劉阿姨表示,雖然劉阿姨可以寫遺囑指定遺産由孫子小夏繼承,但因為小夏現在是未成年人,即使將來滿18歲依法屬於成年人,但屆時如果仍然在大學讀書伸手向母親要錢,就算小夏繼承到劉阿姨的遺産,遺産大概率也會被兒媳接管。況且小夏沒什麼社會經驗,也不知道如何辦理繼承手續,很容易一不小心就過了法定的六十天的遺贈有效期,遺囑就算有效也會因為超過遺贈時效繼承而無法執行,劉阿姨的遺産最終可能成為兒子兒媳的共同財産。

杜女士建議劉阿姨在遺囑中指定自己信任的人擔任未來負責執行遺囑的遺産管理人,避免原本想留給孫子的遺産,最終還是被兒子兒媳所控制。

陳凱告訴記者,訂立遺囑的市民一般都不了解這些法律知識,對於遺囑如何真正落地執行往往存在不少誤區,特別是一些離婚、再婚、素有矛盾或特殊子女的家庭,如果沒有遺産管理人保駕護航,遺囑往往很難落地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