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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圖解:國人遺囑觀在發生哪些變化?

發佈時間:2023-01-05 15:21:14 | 來源:中華遺囑庫 | 作者: | 責任編輯:李汀

2018年3月21日,中華遺囑庫面向社會發佈了《中華遺囑庫白皮書(2013-2017)》(以下簡稱《白皮書》),對其所保管的8萬餘份遺囑進行了數據分析,主要研究了辦理遺囑老人的家庭、財産、心理、行為等。

遺囑意識逐年增強 2013~2017年間,訂立遺囑人群年齡段集中在71至80歲之間。61~70歲年齡段立遺囑人群數量逐年增加,年齡趨向年輕化。

人口老齡化速度日益加劇,越來越多的人邁入老年,這些新“入伍”的老年人往往觀念更超前,傾向於早日訂立遺囑。

各年齡段訂立遺囑的人越來越多的另一個原因是社會觀念的轉變。

2013~2017年間,人群對遺囑看法認為“不必要”的降幅將近53%,越來越多人不再忌諱訂立遺囑。

遺囑條款逐漸完善

33.54%的老年人認為需要通過立遺囑來避免糾紛,原因包括:部分子女已經獲贈財産、與子女關係惡化、子女貧富差距較大、子女未盡贍養義務、子女長期未來往、再婚家庭、離婚時子女由對方撫養、繼子女、非婚生子女、贈與孫子女但未贈與其他子女等。

另一方面,有30.94%的老年人立遺囑的原因是因為擔心未來子女辦理過戶手續困難,以及為了説明一些無法提供證明的事實,例如是否有私生子女、是否是與再婚配偶的共同財産等,避免未來子女辦理繼承手續可能遇到的難題。

《白皮書》指出,房産仍然是老年人家庭財産的主要組成部分。在中華遺囑庫所登記的遺囑中,處理房産的比例佔到99.69%,其次是銀行存款佔17.66%,公司股權佔2.12%。這充分説明,目前人們訂立遺囑仍然以處理不動産的繼承為主要目的。

《白皮書》顯示,在中華遺囑庫保管的82177份遺囑中,有39234份遺囑是獨生子女家庭父母立下的遺囑,佔總遺囑數量的47.74%。這一數據顯示了社會觀念正在發生變化。

以前人們都認為遺囑是為了防範子女爭奪財産,只有多子女家庭才需要立遺囑。但隨著社會發展,人們發現遺囑不僅僅可以防範糾紛,同時導致也能夠避免家庭財産損失。除了祖輩繼承下一代遺産可能會導致財産旁落,子女離婚率上升和財産過戶繼承難等問題,也導致了獨生子女家庭訂立遺囑的意願上升。

遺囑訂立宜早不宜遲 《白皮書》顯示,2013-2017年間,立遺囑人無法訂立遺囑的主要原因為健康問題,佔比64.05%。為了確保遺囑效力,訂立遺囑需要通過錄音錄影、指紋採集、人臉識別、現場見證、文件存檔等技術手段來完成,這就需要立遺囑人具備聽説讀寫能力。

但有不少老人因為年紀較大,雖然意識清楚,但視力聽力和書寫能力受限,可能無法通過遺囑登記系統,導致許多年紀較大的老年人無法辦理遺囑登記。因此立遺囑,宜早不宜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