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這份是你的,數一數,核對無誤後簽一下收據。”4月17日,松原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五審判庭,9名來自扶余市某村的村民,領到了補償款。至此,9起涉農串案也終於調解成功。
張某某是扶余市某村的村民,經營著大棚番茄,2022年,張某某在周某經營的農藥化肥商店購買農藥,並對番茄進行噴灑。農藥噴灑後,張某某發現番茄秧萎靡,根莖逐漸變細,番茄果實有斑點出現。張某某認為農藥存在問題並找到周某溝通,雙方多次協商都沒有達成一致意見,張某某將周某訴至法院。
同樣存在該種情況的8名村民也將周某訴至法院。一審法院判決周某賠償9戶農民經濟損失。
周某上訴至松原中院後,承辦法官本著調解優先的原則,多次與雙方當事人溝通,對案件進行調解。但因為賠償款額度始終無法達成一致,調解一度陷入僵局。承辦法官多次與合議庭成員商討調解方案,並對方案進行可行性分析,同時再次與雙方當事人進行溝通,釋法明理。最終,9名村民解開了心中糾結的“疙瘩”,周某也對調解意見心服口服,雙方各讓一步,對賠償款額度達成了一致意見。
眼下,家家戶戶忙於備春耕,為了將案件成功進行調解,讓村民儘快拿到賠償款,並投入到春耕生産中,在雙方終於達成一致調解意見後,4月17日,周某帶著7萬餘元現金,在松原中院第五審判庭,現場將賠償款交到張某某等9人手中,張某某等人也申請撤回起訴。
拿到賠償款後,張某某等人終於松了一口氣,臉上也終於露出笑容。
一直以來,在受理“涉農”案件時,松原中院始終堅持“司法為民”宗旨,不斷拓寬工作思路,切實做好各類“涉農”案件的審判工作,充分運用調解手段化解矛盾,把調解貫穿于審理“涉農”案件的全過程,為鄉村振興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務。(魏健 李海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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