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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殘聯辦公廳關於申報首批殘疾人文化創意産業基地的通知》

發佈時間: 2019-11-04 12:38:13 | 來源: 中國殘聯 | 作者:  | 責任編輯: 吳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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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殘聯,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殘聯,黑龍江墾區殘聯:

根據《“十三五”加快殘疾人小康進程規劃綱要》和《“十三五”殘疾人文化體育實施方案》的有關要求,中國殘聯將在“十三五”期間扶持殘疾人文化創意産業基地建設。過去兩年,各地在建設殘疾人文化創意産業基地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有力推動了全國殘疾人文化就業創業,在助力貧困殘疾人脫貧攻堅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中國殘聯決定,自2018年至2020年,分批在全國開展“殘疾人文化創意産業基地”申報和認定工作。現就首批殘疾人文化創意産業基地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申報主體為“十三五”以來各級殘聯扶持的殘疾人特殊藝術和文化創意就業創業基地,以及已被確定為國家級殘疾人職業培訓基地的殘疾人文化創意就業創業機構。殘聯、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等部門所屬的相關機構,以及社會力量興辦的相關機構、企業,符合條件的均可申報。

(二)基地項目應具有鮮明地域、民族特色,納入國家或地方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傳統及特色工藝傳習、非物質文化遺産傳承較為完善的優先推薦申報。

(三)具有適合殘疾人從事的項目,能為殘疾人從事生産提供便利條件,已吸納一定數量的殘疾人就業或帶動一定數量的殘疾人創業。

(四)産出的文化創意産品具有一定市場競爭力,確保機構或企業實現可持續發展,幫助殘疾人實現脫貧增收,豐富殘疾人精神文化生活,有效改善殘疾人生活品質。

(五)基地中從事生産或培訓的殘疾人具有相關部門評定或認定的非物質文化遺産傳承人、工藝美術師等職業資質或職稱。

二、申報和認定程式

(一)各省(區、市)殘聯負責組織本省(區、市)基地申報工作。申報機構所在地市級殘聯要根據申報要求負責初審把關,各省(區、市)殘聯宣文部(處)要會同教就部(處)和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共同審核把關。每省(區、市)申報數量不超過3個。

(二)各省(區、市)殘聯對基地申報材料審核通過後,將殘疾人文化創意産業基地申報表及所附材料(附件1)和申報機構匯總表(附件2)報中國殘聯宣文部。符合申報條件,並已被確定為國家級殘疾人職業培訓基地(不含已撤銷基地)和已申報非物質文化遺産項目殘疾人培訓基地的機構,只填報申報機構匯總表(附件2),不再另附材料。

(三)中國殘聯組織專家進行公開、公正、公平的評審,評審結果公示後,由中國殘聯下發文件予以確定。

三、工作要求

(一)各省(區、市)殘聯要及時組織申報,對申報機構和申報材料嚴格把關,確保達到申報要求。各省(區、市)殘聯宣文部(處)、教就部(處)和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要加強統籌,協同推進,共同做好審核把關工作。

(二)各省(區、市)殘聯請於2019年1月20日前,將申報材料(紙質和電子版)報中國殘聯宣文部。

(三)中國殘聯將對殘疾人文化創意産業基地實行動態管理,適時開展抽查核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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