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21 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最新司法解釋:從7月22日開始,“老賴”信用懲戒範圍拓寬,非但不能乘坐飛機、列車軟臥,還將被禁止乘坐高鐵全部座位及一般動車一等以上座位。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出臺了《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明確人民法院可以對被執行人發出限制高消費令,限制其乘坐飛機、列車軟臥出行,不得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住宿,不得旅遊、度假等多達九種類型的高消費行為。今年7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對上述司法解釋進行了修改,擴大了對“老賴”的懲戒範圍。明確將信用懲戒的範圍拓寬至限制高消費及非生活或者經營必需的有關消費,主要包括增加對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的限制。同時,還加大對單位被執行人及其相關責任人員的限制力度,單位被執行人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明確禁止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員四類責任人員實施高消費及有關消費行為。
目前,我市共有失信被執行人7684 人。今年以來,市人民法院已經分6 期,先後曬出“老賴”72名。除原有的兩塊鬧市大屏以及法院內部大屏之外,市人民法院還將“老賴”曬上了微信公眾號。在持續有力的曝光之下,目前已有302名“老賴”主動履行了執行標的,達18149.9萬元。法院工作人員表示,本次“老賴”信用懲戒範圍拓寬,對“老賴”的消費行為進行進一步細化明確,就是要警示“老賴”,不依法執行將寸步難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