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巍:全面推行職業技能等級制度,暢通拓寬技能人才成長通道

發佈時間:2022-04-28 | 來源:中國網 | 作者: | 責任編輯:吳婧

中國網訊 近日,人社部發佈《關於健全完善新時代技能人才職業技能等級制度的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這是自建立技能人才職業技能等級制度以來,繼“水準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退出國家職業資格目錄”“進一步加強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後技能人才評價制度改革的又一重大舉措,標誌著我國技能人才評價制度改革基本完成,技能人才評價工作進入新階段,即全面推行職業技能等級認定階段。


循序漸進:從資格鑒定到技能等級認定


我國的技能人才評價,始於上世紀五十年代的“八級工”制度。自上世紀五十年代中期開始全面實施,先後經歷了考工定級和考工晉級階段、停滯階段和工人技術等級制度階段,在調動技術工人工作積極性、增強技術工人社會榮譽感、造就一批高技能人才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到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八級”簡化為初、中、高三級,後又增加確立了技師、高級技師兩級技術職務。自此,技術等級由工資標準的附屬物變為獨立衡量工人技術能力的尺規,確立了工人技術等級標準的獨立地位。

進入新世紀,技能人才評價迎來新變化。2017年《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的發佈,將原有399項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刪減為81項。大幅壓縮職業資格數量、提升資格證書含金量的同時,也讓諸多職業(工種)失去了原本的人才評價標桿和“指揮棒”,諸多良莠不齊的境內外一些虛假“資格”證書趁虛而入,帶來一系列新問題。

基於此,2019年8月,人社部印發《關於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評價制度的意見》,明確提出在深化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改革的同時,建立並推行職業技能等級制度,由用人單位和社會培訓評價組織按照有關規定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技能人才評價迎來新的方向。隨後,人社部于2020年7月印發《關於做好水準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退出目錄有關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80號)、2020年11月印發《關於支援企業大力開展技能人才評價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104號)、2021年11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佈《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等等。這一系列文件的發佈,體現了技能人才職業技能等級制度建立和推行的循序漸進,到近日《意見》的發佈,標誌著技能人才評價工作進入全面推行職業技能等級認定階段。


頂天立地:“八級”制度舊瓶裝新酒


一直以來,以技能人才為代表的“藍領”與以專業技術人才為代表的“白領”在社會地位、經濟收入、職業聲望、教育和評價方式、職業發展等方面存在明顯差異,形成天然階層固化。諸多父母和求職人員寧做“小白領”、不當“大藍領”,職業教育和技工教育等於“廉價”的思想根深蒂固,嚴重影響了我國人才強國戰略和製造強國戰略實施。

為有效扭轉這種局面,國家採取了諸多措施。

一方面將技術人才和技能人才糅合在一起。2018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分類推進人才評價機制改革的指導意見》,提出要“創新技術技能人才評價制度”,創造性將技術人才和技能人才糅合起來,這也是技術技能人才這個概念第一次出現在中央文件中。2020年,《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更是提到要“加大人力資本投入,增強職業技術教育適應性,深化職普融通、産教融合、校企合作,探索中國特色學徒制,大力培養技術技能人才”。在“技能人才”名稱前加上“技術”二字,並不只是單純加個前綴,實現名稱上的變化,更是人才隊伍建設和發展理念上的升級換代,以滿足隨著我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技術變革帶來大量複合型人才需求,其核心要義為“技能人才技術化、技術人才技能化”。

另一方面則是著力打通技能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壁壘。2018年11月《關於在工程技術領域實現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的意見(試行)》(人社部發〔2018〕74號)和2020年12月《關於進一步加強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的實施意見》(人社部發〔2020〕96號)兩個文件的發佈,標誌著高技能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的職業發展實現貫通,技能人才發展“立交橋”正式建立。

但上述兩種方式的根本出發點,還是潛意識地認為技能人員的社會地位和技術水準低於專業技術人員,技能人員需要拔高、向專業技術人員靠攏。而且,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存在諸多困難,如在實施評聘合一的單位中技能人員職稱評審難度極大等。所以,要想真正暢通技能人才職業發展通道,增強技能人才榮譽感獲得感幸福感,吸引更多勞動者走技能成才、技能報國之路,還是要建立技能人才自身的、等高於專業技術人才的職業發展通道。《意見》的發佈,真正實現了這一點。

《意見》將現行技能人員職業技能等級從“五級”增加到“八級”,在初級工前補設學徒工,在高級技師上增設特級技師和首席技師,其中特級技師比照正高級職稱人員享受同等待遇,首席技師則地位更高。《意見》所提出的“八級”制度與上世紀50年代的“八級”形似而神不似,更多是客觀反映技能人才的技能等級水準和職務崗位,並不直接與薪酬激勵、福利待遇、職業發展等硬掛鉤,保持了相當的靈活性,更有利於用人單位的人才培養和使用。


科學前瞻:新時代職業技能等級制度必將大放光彩


《意見》的發佈,標誌著我國技能人才評價制度改革基本完成,技能人才評價工作進入全面推行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的新階段。《意見》從健全職業技能等級制度體系、完善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機制、促進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結果與培養使用待遇相結合等方面明確提出改革意見和方向,並列出“八級”各個職業技能等級(崗位)要求,具有相當的科學性和前瞻性。

一是設計更具科學性。在初級工前補設學徒工,在高級技師上增設特級技師和首席技師,並不是單純在原有“五級”基礎上的簡單疊加。而是從崗位到標準、評價等方面的全方位升級。其中,學徒工轉正定級考核由用人單位在其學習期滿和試用期滿後自主進行,與諸多職業(工種)的職業標準相銜接;初級工到高級技師由用人單位和社會培訓評價組織按職業標準和有關規定進行,評價結果為技能等級,與待遇使用相聯繫,可理解為評聘分開或合一;特級技師和首席技師則為職務和崗位,通過評聘方式進行,實行崗位聘任制,與待遇使用相掛鉤,可理解為評聘合一。不同的評價方式和實施主體對應不同的等級,既保證了評價的社會性,又保證了用人單位的自主權,具有相當的科學性。

二是實施更具靈活性。一方面,《意見》實施後,國家技能人才評價會形成“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為主、職業資格評價和專項職業能力考核為輔,用人單位和社會培訓評價組織具體認定為主、政府部門具體認定為輔”的新格局,職業技能等級制度可以與職業資格制度、職稱制度更好銜接。另一方面,職業技能等級制度在標準上可以與職業標準、評價規範等相互銜接;在培養上可以更好發揮社會培訓評價組織的積極性,更好與企業用人單位需求緊密結合;在使用上對提高人才培訓品質,促進認定結果與崗位使用有效銜接,提高技能人才激勵水準等方面具有重要現實意義。

三是設置更具前瞻性。2016年,國家“十三五”規劃中提出要制定國家資歷框架。此後,建設中國特色國家資歷框架的實踐探索陸續展開。從國際經驗和長遠發展看,包括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職業技能培訓證書等在內的職業資歷體系和涵蓋各類各級教育文憑的學歷資歷體系是國家資歷框架的“兩大”支柱。但是現行“五級”的技能人才評價與國際通行8到9級的資歷框架存在錯位對應。新的“八級”制度的出現,很好地解決了這種錯位,為技能人才評價、職業技能等級制度更好地融入我國國家資歷框架體系奠定了重要基礎。所以説,新“八級”的設置具有較好的前瞻性。

總體來看,《意見》的出臺,標誌我國技能人才評價改革進入全面推行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的新階段。《意見》的實施必將在提高技能人才社會地位和職業聲望、吸引更多勞動者走技能之路、緩解技能人才短缺問題等方面發揮重要且積極作用,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和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提供充足的人才支撐和技能保障。(中國人事科學研究院研究員范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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