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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琦:絲路基金去年底完成工商註冊

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15-03-12


金琦:絲路基金去年底完成工商註冊

金琦:絲路基金去年底完成工商註冊

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新聞中心於3月12日14時45分在梅地亞中心多功能廳舉行記者會,邀請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易綱,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潘功勝,絲路基金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金琦就金融改革與發展回答中外記者提問。

[金融時報、中國金融新聞網記者]謝謝主持人。我是金融時報、中國金融新聞網的記者。我想把這個問題提給金琦董事長,金董事長您好,我們知道絲路基金的設立是國家推動“一帶一路”戰略的一項舉措,那麼在您看來,這個基金將來會在整個戰略當中扮演什麼樣的角色?絲路基金投資的範圍是不是僅局限在“一帶一路”的這些國家,未來在業務的發展和重點投資領域方面,還會有哪些具體的規劃?想請您介紹一下。謝謝。

[金琦]絲路基金是一個中長期的開發投資基金,我們要為“一帶一路”的沿線國家和地區實現互聯互通的目標服務。我們在完成這個目標時,有四項原則:

一是對接原則。我們的投資首先要與各國的發展戰略和規劃相銜接。在“一帶一路”發展的進程中,尋找我們的投資機會。應該説“一帶一路”沒有嚴格的地域界限,我們認為只要有互聯互通的需要,絲路基金都可以參與相關的項目。具體來説,絲路基金將通過以中長期股權為主的多種投融資的方式,投資于基礎設施、能源開發、産業合作和金融合作。這些領域我們尤其要重點支援國內高端技術和優質産能的“走出去”,促進中國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實現共同發展、共同繁榮。

二是效益原則。絲路基金的資金分別來自於不同的股東,包括外匯儲備、中投公司、進出口銀行和國開行,這些資金都是有相對應的人民幣負債的,所以絲路基金不是援助性或者捐助性的資金,在運作上,我們必須堅持市場化的原則,投資于有效益的項目,實現中長期合理的投資回報,維護好股東的權益。

三是合作原則。絲路基金是按照公司法設立的中長期開發投資基金,不是多邊開發機構。我們一定要遵守中國和投資所在國的法律法規,維護國際通行的市場規則和國際金融秩序,注重綠色環保和可持續的發展。應該説,絲路基金的優勢在於可以提供中長期的股權投資,我們要與國內外其他的金融機構發揮相互配合和補充的作用,通過股權、債權以及貸款相配合的多元化的投融資方式,為一些可以在中長期實現穩定的合理回報的項目提供更多融資的選擇。因此,絲路基金與其他的金融機構不是相互替代的關係,而是優勢互補、合作共贏的關係,從而為“一帶一路”沿線的國家和地區發展做出我們的貢獻。

四是開放原則。絲路基金是開放的,在我們運作一段時間之後,非常歡迎與我們有共同志向的投資者能夠進入到絲路基金來,或者在子基金的層面上開展合作。我們也願意與國際和區域的多邊金融機構,包括即將成立的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以及開行、口行、各個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還有中非基金這樣已經成立的基金開展投融資的項目合作。通過合作,各個機構可以更加有效地發揮優勢互補的作用,共同地為地區和全球的發展繁榮做出貢獻。

視頻來源: 中國網 責任編輯: 吳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