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法定時間表已提出 2020年前應完成
今日上午,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舉行記者會,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副部長劉昆就“財政工作和財稅改革”的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的提問。
南方都市報記者提問:全國人大發言人傅瑩提出,2020年努力要全面落實稅收法定原則。財政部的報告裏也提出來,國務院已經提交了時間表的建議。我想請問樓部長,這個時間表具體是怎麼樣的?另外,從現在到2020年還有5年的時間,我們要做哪些準備工作,稅收法定有沒有可能提前落實呢?謝謝。
樓繼偉:目前的18個稅種中,有3個是由全國人大立法來實施的,其他是根據1985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國務院的授權,在改革期間可以由國務院訂立條例,修改稅收政策。目前是按照這個規定做的。三中全會要求,要貫徹稅收法定原則,時間表總體上來説是要求在2020年基本完成所有的改革任務,或者説最重要的改革任務全都完成。那麼,稅收法定是一項重要改革任務,按我的理解,在2020年以前應當完成。財政部只是提出了一個時間的建議,但主導不是在財政部,是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我們提出一個建議,請他們考慮哪些是成熟的,哪些是放在前面的,哪些是放在後面的。所以,這個時間表我只能給你這麼一個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