賢成礦業前董事長臧靜濤遭證監會處罰
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14-01-13 內容來源: 鳳凰財經
賢成礦業2月26日公告稱,公司2月25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青海監管局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青海監管局經調查發現,自2011年1月起,公司部分對外借款、擔保、涉訴事項,以及2.4億元募集資金被司法凍結事項,均未按照相關規定真實、及時地予以披露,該公司董事長臧靜濤對上述違法違規事項負有直接責任。
按照《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青海監管局決定:認定臧靜濤為不適當人選,在青海賢成礦業股份有限公司做出免除其董事長、董事職務之日起三年內,不得擔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等職務或實際履行上述職務。
公告顯示,今年2月4日,賢成礦業曾收到董事長臧靜濤的《辭職報告》,臧靜濤稱其受身體健康的影響,難以正常履行公司董事長、董事的職責,向公司董事會辭職,同時一併辭去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創新礦業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董事職務。
責任編輯: 劉穎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