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晚,方興科技公告稱,公司的相關高管皆收到了證監會安徽監管局的監管措施決定書,監管局認定原董事長關長文為不適當人選,在公司做出免除其董事長、董事職務之日起1年內不得擔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或者實際履行上述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