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星巴克被曝只給消費小票 發票不要不提供
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13-03-13 內容來源: 中國網
-環市東某星巴克門店開具的小票下方,有"一個月內憑小票到原店索取發票"字樣。
消費者不索要商家就不提供,這已成為環市東商業“潛規則”
“同一品牌,為什麼上海的門店和廣州的門店做法不同呢?”近日,讀者石先生從上海出差返穗,他向記者敘説了一件新鮮事:在上海的星巴克門店消費後,店員會主動遞上小票及發票,而在環市東的門店則只提供小票,不主動提供發票。記者於是在商圈內一探究竟。
根據石先生提供的線索,記者昨天在環市東商圈內某星巴克門店消費,取得小票之後,店員並未提及發票事宜。於是,記者主動向店員索取發票。店員説,只要憑小票在一個月內來到店內,都可開具發票。“你可以看看我們的小票,上面有註明”。
那麼,同一個品牌,為什麼上海的門店會主動提供發票,而廣州的門店則“不問不予”呢?星巴克華南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江浙滬的星巴克門店是與統一集團的合資單位,財務部門和運作方式與華南區不同,“他們採用一種小票、發票一起列印的機器,華南區門店則是美國星巴克獨資,兩者不一樣”。
這位負責人還説,目前,星巴克華南區沒有引進“小票連發票”的機器的打算。
記者走訪發現,“不主動提供發票”已成為環市東商家的“潛規則”。商圈內的黃記煌、味千拉麵、必勝客等大型連鎖餐飲品牌均可即時提供正規機打發票,但均是消費者詢問後才提供。
而個別較小型餐飲店更是以“新店開張沒有發票”、“不要發票可便宜××元”或“發票用完了”、“發票機壞了”等為理由,拒絕提供發票。其中,“新店開張,沒辦好開發票事宜”是最常見的藉口。
-説法
律師:商家應主動開發票
記者致電稅務熱線12366,工作人員稱,按規定商家在領取營業執照後30天內,必須向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只要有經營活動就必須開具發票,如有拒開發票的行為,經查實,將被處以罰款。
廣州市正高律師事務所律師沈昕表示,根據2010年12月國務院頒發的《發票管理辦法》,商家有提供發票的義務。“雖然這項法規沒有提及商家是否應主動提供發票,但既然是法定義務,就應當主動開具”。
金額小,怕麻煩消費者“嫌棄”發票
根據法律規定,消費者其實有索取發票的義務
記者走訪發現,消費者不重視發票,也是商家不積極提供發票的原因之一。
記者在環市東某星巴克門店觀察了10分鐘,發現收銀臺前始終保持著七八個人在排隊付賬,但並無一人要求開具發票。在記者查問之下,消費者們説出了原因,無非是“私人消費,沒得報銷”、“幾十塊錢,嫌麻煩”等。
還有一些消費者,本想索要發票,但在商家的勸説下最終放棄。白領鄧小姐在淘金路某珍珠奶茶店購買一杯價值18元的奶茶,主動索要發票,結果被店員拒絕。
“省得煩,後面一大堆人在排隊,也不好意思妨礙別人。”鄧小姐認為,消費金額不大,為此花時間等發票太麻煩了。
另一位白領朱先生則告訴記者,他在建設街區內某小餐館用午餐,結賬時經常被告知“不要發票可以便宜一些”,他選擇了不要發票,“人家做小本生意也不容易,我得了實惠,互相理解。”他説。
不過,法律可不是這麼“理解”的。廣州市正高律師事務所律師沈昕表示,“使用發票是消費者及商家雙方的義務”,根據《發票管理辦法》規定,收款方應當按規定如實向付款方開具發票;付款方亦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且不得變更品名及金額。“所以,下次去消費,記得主動問商家要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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