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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超市發”特價商品不特價 或涉嫌虛假打折

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13-03-13  內容來源: 中國網

  借著各種節慶促銷,用超值的特價商品來吸引消費者已經成為各家超市招攬顧客的法寶。但是,記者在“三八”節前夕隨機走訪了京城幾大超市後發現。有不少超市仍存在著虛標促銷價、特價商品不特價的情況。

  現場目擊

  原價與促銷價相同

  在超市發雙榆樹店內二層的食品區,記者發現“趣多多軟式甜餅精選紅提口味240g”被放在了促銷區的顯眼位置,該商品的黃色促銷價簽上標注著“12.9元”,然而該商品下方的藍綠色標簽標示的價格是“12.9元”。據業內人士介紹,超市內商品正常價簽通常為藍色,降價銷售商品所使用的價簽為黃色。記者隨即找到了該商品的常規貨架,發現其藍綠色標簽上也標注著“12.9元”。由此可見,該商品的促銷價與原價是一致的。

  律師説法

  價簽相同涉嫌虛假打折

  針對超市商品的促銷價與原價相同這一問題,北京市律師協會消費者權益法律事務專業委員會主任、北京市匯佳律師事務所主任邱寶昌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這涉及了虛假打折問題。我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四項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虛假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國家發改委出臺的《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的解釋意見明確:抬價打折的行為屬於價格欺詐;‘原價’是指經營者在本次降價前七日內在本交易場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據的最低交易價格,否則就屬於價格欺詐行為。”律師建議,消費者可以以購物小票為依據,保留向超市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促銷標簽如何看

  超市折扣價簽上應明確標注促銷商品名稱、規格,商品促銷時間、原價、促銷價格、降價原因等明細項目。此外,超市促銷價錢一般為黃色,與原價價簽有明顯區別,以明示消費者。消費者在選購促銷商品時可注意此點。

責任編輯: 孫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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