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1個駕駛本為3車“銷分”係媒體誤讀
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13-05-06 內容來源: 央視新聞頻道
針對有媒體報道“公安部允許‘1個駕駛本最多為3輛車處理違法行為’”,公安部交管局指出,該説法係個別媒體誤讀。
公安部交管局有關負責人強調,禁止任何人出賣或購買交通違法記分,對“買分賣分”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公安部交管局正在建立健全查處“買分賣分”行為的工作機制,針對現實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完善核查程式。歡迎關心交通管理的廣大群眾通過新浪微網志“交通安全微發佈”提出寶貴意見建議,共創良好的文明交通環境。
責任編輯: 劉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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