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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財政出資設立了研究生國家獎學金

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12-10-24  內容來源: 貴州衛視

 

 

  本報訊(記者 董長青)財政部和教育部昨天(22日)發佈《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由中央財政出資設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用於獎勵普通高等學校中表現優異的全日制研究生。每年獎勵4.5萬名在讀研究生。其中,博士研究生1萬名,碩士研究生3.5萬名。

  根據辦法,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3萬元;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2萬元。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名額向基礎學科和國家亟須的學科(專業)傾斜。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每年評審一次,所有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攻讀碩士、博士學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資格申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基本申請條件包括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學校規章制度;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學習成績優異,科研能力顯著,發展潛力突出。

  對於碩博連讀的研究生,辦法規定,碩博連讀研究生在註冊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過攻讀博士學位資格考試前,按照碩士研究生身份申請國家獎學金;註冊為博士研究生後,或已經通過攻讀博士學位資格考試後,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請國家獎學金。

  辦法指出,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評審工作,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教育法規,杜絕弄虛作假。基層單位評審委員會確定本單位獲獎學生名單後,應在本基層單位內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後,提交高等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進行審定,審定結果在高等學校全範圍內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

  辦法要求,高等學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將當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高等學校應將研究生獲得國家獎學金情況記入學生學籍檔案,並頒發國家統一印製的榮譽證書。

 

責任編輯: 魯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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