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省市試點地方政府債券自發自還(視頻截圖)
地方政府債券自發自還改革試點終於揭開面紗。財政部5月21日公佈《2014年地方政府債券自發自還試點辦法》(下稱《試點辦法》),允許上海、浙江、廣東、深圳、江蘇、山東、北京、江西、寧夏、青島今年試點地方政府債券自發自還,限額由國務院批准,債券期限分別為5年、7年和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