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富平販嬰案原醫院院長等4人出庭受審
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14-01-07 內容來源: 上海東方高清
陜西富平販嬰案原醫院院長等4人出庭受審
6日上午9時,與陜西富平産科醫生張淑俠拐賣兒童有關的事業單位人員涉嫌失職罪一案,在渭南市臨渭區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富平縣婦幼保健院原院長王莉、富平縣婦幼保健院原副院長姚軍民、富平縣婦幼保健院原産科主任高文平、富平縣婦幼保健院産房原臨時負責人司欣四人出庭受審。
販嬰案曝光醫院多人受處
2013年7月16日,陜西富平縣薛鎮村村民董某在富平縣婦幼保健院分娩過程中,被時任該醫院産科副主任的醫生張淑俠告知“新生嬰兒患有先天性傳染病及先天殘疾”。嬰兒家人表示自願放棄並委託張淑俠處置。隨後,嬰兒家屬質疑嬰兒被拐賣,並向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報案。
事件被曝光後,陜西富平縣對相關責任人做出了行政處罰決定:時任富平縣副縣長李雷平、衛生局局長汲新民、分管副局長卞慈梅、婦幼保健院院長王莉、分管副院長姚軍民和分管護理工作的工會主席宋粉玲等6人被免職。
據當地警方透露,截至2013年8月9日,公安機關已接到群眾報案55起,其中涉及張淑俠的26起。張淑俠等9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2013年9月24日,富平縣婦幼保健院原院長王莉因涉嫌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被富平縣公安局取保候審。
檢方公訴建議3年以下處刑
代表公訴機關出庭的渭南市臨渭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張燕認為,被告人王莉、姚軍民、高文平、司欣4人,身為國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工作中嚴重不負責任,致使張淑俠趁機從醫院將多名嬰兒抱出拐賣,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在産婦董某、王某分娩過程中,産房工作制度、待産室以及分娩室工作制度、産婦分娩流程等醫療核心制度,均未得到産房工作人員的嚴格遵守,嬰兒出生後,未將嬰兒抱給産婦辨認,未進行母嬰接觸,未同時觀察兩小時以上,未將母嬰及病歷同時送至病房,交予病房護士,在張淑俠誘導産婦家屬放棄嬰兒並抱出醫院的過程中,相關人員完全沒有防範意識。
四被告人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應當以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追究四被告人刑事責任。結合本案案情,以及被告人當庭認罪態度,綜合考量,在3年以下處刑,以上意見,供合議庭合議時採納。
渭南市臨渭區人民檢察院于2014年1月6日對被告人高文平、司欣、姚軍民、王莉提起公訴。案件由渭南市臨渭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
6日下午1時40分左右,審判長宣佈休庭,案件將擇日宣判。
□反思
加快醫保體系改革根源上杜絕棄嬰行為
這一牽扯醫院內部工作人員的販嬰案,暴露出基層醫療系統管理中存在的諸多漏洞。一位辦案人員説,4名醫院責任人在此次案件中的失職行為,毫無疑問是張淑俠一而再、再而三“成功販嬰”的推手。如果這些負責人能真正嚴格落實規定,肩負起自身的管理職責,這些悲劇完全可能避免。
“在涉及新生嬰兒方面的醫療衛生系統,實際是由三個層面相互銜接而成,”西北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曾加説,“國家層面的法律法規、醫療系統內部的相關規定,還有專業的婦幼醫院自己所制定的制度,這三者相互銜接、合力保證新生兒的健康安全。如果三者銜接出現問題,或者是哪一個環節單獨出現了問題,都會讓這個系統出現紕漏,給不法分子可乘之機。”
曾加認為,對監管者的問責,將震懾那些不認真履行責任的幹部,督促整個醫療系統加強管理,有利於相關規定真正落地。
“此外,要想真正杜絕這樣的悲劇再次發生,還應該加快醫保體系改革,使人人都能享受醫療保障,這樣才能從根源上減少棄嬰行為。”曾加説。
責任編輯: 孫婉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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