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在社會組織登記管理上取消不必要審批
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13-12-06 內容來源: 中國網

民政部:在社會組織登記管理上取消不必要審批
中國網訊 5日,民政部部長李立國在發佈會上稱,要激發社會組織的活力就要在社會組織的登記管理上取消不必要的審批,下放許可權。
李立國稱,激發社會組織活力,要著眼于加快社會組織有序健康發展,創造有利社會組織發展和發揮作用的良好社會環境,支援社會組織在各領域發展中發揮積極作用。
李立國表示,要激發社會組織的活力就要在社會組織的登記管理上取消不必要的審批,下放許可權。民政部已經提出取消社會團體籌備成立的審批,取消社會團體和基金會設立分支機構的審批,同時要將異地商會和基金會的登記成立的審批權從省級民政部門下延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
| 責任編輯: 孫婉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