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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紀委:廖少華嚴重違紀違法案是巡視中發現

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13-11-06  內容來源: 央視新聞頻道

貴州省委常委、遵義市委書記廖少華

 

    中國共産黨新聞網北京11月5日電  今天下午,中央紀委副書記張軍就“改進巡視工作,強化巡視監督”與網友線上交流時表示,近日中央紀委立案調查的貴州省委常委、遵義市委書記廖少華嚴重違紀違法案,就是巡視中發現,移交中央紀委後優先辦理的案件。首輪巡視成果落實情況將於2014年元旦前匯總向中央報告。

    張軍介紹,中央巡視組發現的問題和線索,向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後,要作出分類處置,違紀違法問題線索要報告中央紀委,選人用人上存在的問題要移交中央組織部,屬於地方和部門管理的領導幹部問題和線索,移交給他們認真處置。巡視結果還要向被巡視黨組織反饋,嚴肅指出問題,要求限期整改。有關部門要優先辦理巡視移交的問題和線索,並在要求的期限內反饋辦理情況和結果。目前,有關部門正在抓緊辦理首輪巡視移交的問題和線索。10月28日中央紀委立案調查的貴州省委常委、遵義市委書記廖少華嚴重違紀違法案,就是巡視中發現,移交中央紀委後優先辦理的案件。首輪巡視成果落實情況將於2014年元旦前匯總向中央報告。

    張軍表示,巡視組“只報告、不辦案”。巡視和辦案是兩個不同性質的工作,其主體、程式、手段和法律依據等都不相同。任何一個機關和部門的職責都有邊界。巡視組的職責任務就是發現問題、反映問題,這是巡視工作條例的規定。這一規定是科學的,既體現了黨內監督的內部分工,也體現了對監督權的制約,同時,這一分工也更有利於巡視組集中精力和時間發現問題線索。辦案有專門機關負責。巡視與辦案職責界定明確,各管一段,各司其職,有利於形成反腐敗的強大合力。

 

責任編輯: 石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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