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處理全國範圍內“戶口老賴”的建議

發佈時間:2018-03-05 11:15:45  |  來源:中國網  |  作者:胡衛  |  責任編輯:魯楠

 

關於處理全國範圍內“戶口老賴”的建議(胡衛)

摘要:“戶口老賴”的受害者已形成了一個遍佈全國的特定性質的信訪群體; “戶口老賴”問題相應增加了如派出所、各級公安局、法院、信訪辦等國家機構的行政成本,損害了政府的公信力。為此建議:從國家法律和政策層面儘快出臺或修訂相關戶口管理辦法;各省市、自治區和直轄市應針對“戶口老賴”,可在公安部出臺的指導建議基礎上,或可自行按照所在地區的情況,儘快針對“戶口老賴”的問題,在具體操作層面形成實施細則。

 

 

全國範圍內的“戶口老賴”通常分幾類,數量最多的是指在二手房交易完成後,遲遲不把戶口遷出的原房主;此外還有相當數量的如離婚財産分割後和大家庭分戶析産後應遷出的戶口人員,以及無任何房屋權屬關係,原本只是暫時入戶最終卻違約長期不遷的失信人員等。久而久之,這些不願把戶口遷出的人就成了一個遍及全國的特殊群體,即“戶口老賴”。對於“戶口老賴”,因現行法律和政策的空白,法院不受理,作為主管戶籍的公安系統亦無法可依,基本無有效應對措施,故長期以來只能聽之任之。
既有“戶口老賴”群體,就有與之相對的“戶口老賴”受害群體及相關問題,主要表現在:
一、“戶口老賴”的受害者範圍廣,遷延時間長,財産損失大,有些生活受到嚴重影響。
“戶口老賴”的受害者遍及全國,各地區都有;普遍受害時間較長,十年以上的都不少見;對於有“戶口老賴”牽扯的房屋,在二手房市場交易極其困難,常常需低於市價20-25%才可能有人接手。
二、“戶口老賴”的受害者已形成了一個遍佈全國的特定性質的信訪群體; “戶口老賴”問題相應增加了如派出所、各級公安局、法院、信訪辦等國家機構的行政成本,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相關人力的浪費,並損害了政府的公信力。
面對“老賴”失信違約,受害者們只能通過信訪等方式做各種徒勞努力,派出所、各級公安局、法院、信訪辦以及市民熱線、領導信箱都成了其無效的反覆溝通渠道,信訪群體因之形成。而面對“老賴”明顯的違規違法和受害者面臨的不公及困境,相關政府工作人員因無法可依,不得不持續推諉和踢皮球,不得不面對“懶政”的指責。
三、“戶口老賴”相當程度地損害了社會誠信體系,挑戰國家法律,並潛在增加了社會的不穩定因素。
“戶口老賴”們的違約和失信行為,因為政策的缺陷和空白,不管是受害者還是執法機關都束手無策,故許多老賴們肆無忌憚。這些種種行為皆嚴重挑戰了國家法律和社會誠信體系,並潛在增加了相關社會風險和衝突。
針對“戶口老賴”的如上情況,特建議:
一、從國家法律和政策層面儘快出臺或修訂相關戶口管理辦法。
我國目前依據的戶口管理辦法,主要還是1958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戶口登記條例》,其實早已不適應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雖然改革中國現行的戶籍管理制度勢在必行,雖從十屆全國人大即開始推進相關改革,但若出臺新的《戶籍法》確又有諸多現實難處。
按《戶口登記條例》第三條規定,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具體是由公安機關的戶政部門管理。故建議可由國家公安部出具一個關於“戶口老賴”處理辦法或指導性建議,如在滿足相關舉證條件的基礎上,如在産權歸屬明晰的情況下,“老賴”的戶口滯留超過六個月的,即由公安機關按照屬地原則,強制遷往其戶口轄區內的公共戶口,並處以一定的違信罰金。
據此,各省市、自治區、直轄市等,可參照國家公安部的相關管理辦法或指導性建議,按照各地區自己的情況出臺相關細則,是最有效率解決“戶口老賴”問題的實質性解決路徑,可儘快切實解決“戶口老賴”受害者這一特定群體的倒懸之苦。
二、建議各省市、自治區和直轄市應針對“戶口老賴”,可在公安部出臺的指導建議基礎上,或可自行按照所在地區的情況,儘快針對“戶口老賴”的問題,在具體操作層面形成實施細則。
目前江蘇省、濟南市已自行出臺了相應的戶口政策。如2016年9月,江蘇省公安廳出臺了《江蘇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其中一條明確規定“因合法穩定住所所有權轉移,該住所內原登記戶口未遷出,現所有權人書面申請將該住所內原登記人員戶口遷出,公安機關調查核實情況屬實的,公告該住所內原登記人員按規定遷出戶口”。也就是説,對於不及時遷出戶口的“老賴”,公安機關有權強遷。並於2017年2月8日下發了相關細則,“細則對申請需要填寫告知書和戶口遷移通知書等都做了明確,各市不必再制定細則,按照省廳細則執行即可”。此細則的制定,減少了江蘇各設區市自行制定細則的繁瑣與差異,通過融合、統一,加快各地實施步伐,使管理上更加規範。
又如濟南市公安局2017年8月初印發的《濟南市公安局貫徹落實〈濟南市政府關於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調整完善戶口遷移政策實施細則》,其中規定:“房屋所有權、使用權發生轉移,原住戶應當在發生轉移前將戶口遷出。原落戶人員拒不遷出的,經現房主提出書面申請,公安派出所履行告知程式後,可將其戶口遷至戶籍地社區集體戶。”據此,2017年8月24日,山東省濟南市歷城警方發出戶改新政後全市首份要求原房主遷出戶口告知書,20個工作日如果原房東拒不遷戶口,派出所將強制遷至社區集體戶。
綜上,對於“戶口老賴”的相關社會問題,國家層面迅速出問題解決的指導建議,與各省市、自治區、直轄市等自行出臺實施細則,兩者可相輔相成,並行不悖。國家指導建議的出臺,可大大降低各地區單獨推進的行政成本和時間成本;地區實施細則的先出臺,亦為國家的指導建議提供有效的調研和示範樣本。國家和地區彼此促進,有效維護相關誠信體系、法律尊嚴及社會秩序。

 

責任編輯: 魯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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