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標最高標準,提升制度整合,打造營商環境新高地

發佈時間:2018-03-05 11:05:58  |  來源:中國網  |  作者:胡衛  |  責任編輯:魯楠

 

對標最高標準,提升制度整合,打造營商環境新高地(胡衛)

 

摘要:要打造營商環境高地,一需準確理解國際最高標準;二是最高標準要體現全球發展趨勢。目前面臨的問題是:我國總體的國際化營商環境的提升仍然任重道遠;國際營商環境的競爭力有待進一步提升。為此建議:營商環境提升的目的是要與外部競爭,其重點則是國內改革,特別是政府效率的提升;攻堅克難,將市場化改革推向更大範圍;理清思路,整合試驗舉措,加強系統整合,及時評價和糾正;全面提升規範意識,加強在透明度方面的制度投入。

打造我國營商環境新高地必須對標最高標準,整合制度創新。

 


一、準確理解國際最高標準
新形勢下提出對標“國際最高標準”,是對營商環境建設的更高要求,我們首先要準確理解“國際最高標準”。
一是最高標準應當是一套國際先進做法的整合。包括WTO《貿易便利化協定》、TPP、TiSA、世界銀行《營商環境報告》、《全球競爭力報告》、世界經濟論壇貿易能動指數(ETI)、APEC貿易便利化倡議、世界海關組織放行時間測試(TRI)、NAFTA、美韓、美新自由貿易協定等,以及新加坡、香港等國家和地區的先進做法,都代表著國際的一些先進實踐。從這些文本、實踐與經驗中,選擇適合我國現有經濟水準、産業結構基礎、改革層級的,選擇能代表未來一二十年最主要的競爭依據的,整合為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的“最高標準”,引領自貿區下一步改革。
二是從全球發展趨勢來看,最高標準應當體現以下幾點特徵:(1)服務貿易與投資成為重要內容;(2)從國境上的開放深入到國境後的協調、規範與進一步便利化;(3)政府效率的提升不僅體現在資訊化、共用化,而且體現為更多地依靠信用監督與自治自律;(4)形式日益規則化以便於執行;(5)透明度仍然是所有領域政策的共通要求。
這些標準涉及營商環境的方方面面,未來的競爭就是營商環境的全面競爭。
二、目前面臨的主要問題
建設便利、透明、高效、國際化的營商環境,這是未來競爭力可持續的基礎。目前面臨的主要問題是:
第一,我國總體的國際化營商環境的提升仍然任重道遠。按照世界銀行發佈的《2017年營商環境報告》所列的營商指數全球排名,紐西蘭名列榜首,新加坡位居第二,中國則排名第78位。依據該報告的標準,中國在涉及行政審批或督辦事項上仍然效率較低,而在工商登記、合同信用、資金融通等方面進步則很大。
第二,國際營商環境的競爭力有待進一步提升。從地區來説,全球排名前10的經濟體中有兩個在東亞和太平洋地區,分別為新加坡和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全球前10大改善最多的經濟體中也有兩個在該地區,分別為汶萊和印度尼西亞。去年東亞地區 25個經濟體中,超過2/3的經濟體在過去一年總共實施了45項營商便利度改革,前年改革數量為28項。這意味著,東亞和太平洋區域的營商環境競爭特別激烈。
以上海自貿區建設為例,在其三年評估報告中,一般都會提到自貿區實踐與國際高標準規則對標的結果。比較一致的結論是,自貿區的改革實踐,與國際高標準規則之間還存在差距,框架不完全一致,碎片化的問題比較嚴重。即,標準的系統整合、改革的系統整合,以及評價、反饋並改進的系統整合,都還有待提升。
三、幾點建議
李克強總理指出:要由過去偏重追求政策“洼地,”轉為更傾力打造公平營商環境的“高地”。對照國際最高標準,就打造營商環境新高地,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1.營商環境提升的目的是要與外部競爭,其重點則是國內改革,特別是政府效率的提升。營商環境的關鍵仍然是在政府效率。目前改革重點都在機構簡化或機構聯合辦公,來解決放開後可能出現的事中事後監管問題。而國際高標準往往要求提高保護標準、維護公平秩序、嚴格透明執法,重在“整平競爭場所”。我們要改變“管”的思路,不論是事前管還是事中事後管,在大多數領域政府應當進一步轉變為便利、觀測、維護的角色。改革的突破口可以放在許可證的大幅減少與整合和需審批事項的流程便利化,這兩項都需要上下條塊聯動改革。
2.攻堅克難,將市場化改革推向更大範圍。近些年雙邊、區域貿易投資協定(特別是美式協定)的生效和實施,將極大地提升亞太區域的營商環境競爭強度。許多高標準的國境後保護措施是為了響應全球價值鏈深入發展的需求。基於此,我國需全面提升其營商環境。如上海有必要進行一些攻堅試驗,包括生物醫藥的智慧財産權保護標準提升、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的繼續推進、金融服務業的進一步開放等,都應是未來改革的重點和亮點。
3.理清思路,整合試驗舉措,加強系統整合,及時評價和糾正。在全國各地,包括自貿區已經試驗的許多措施仍未觸及本質,而且許多措施各自為政,未能有清晰的整體的思路。只有通過將國內的整體實踐與國際高標準的對標,可以將過去各部門、各領域各自為政、頗為零碎的制度創新實踐,以便利化、親商性為統一的標準,在整合體系下得到檢驗和評價,以提出下一步深化改革的突破口和可操作的實踐方案。
4.全面提升規範意識,加強在透明度方面的制度投入。透明度是中國營商環境中被詬病較多的一個方面。在自貿區強化的透明度主要措施,應當包括:法律、規定、程式以及一般適用性行政規範的公佈、提前告知利害關係人並提供評論機會、給予合理過渡期限等;行政程式應當遵守程式正當性原則,允許對行政決定的審查和申訴。反腐敗主要措施包括:對受賄、行賄、索賄等應定為犯罪並予以懲罰;採取遴選、培訓、輪調、透明化、申報等制度促進行政廉潔;鼓勵私人部門及社會的監督與參與。

 

責任編輯: 魯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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