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金權:全面從嚴治黨與幹部幹事創業之間不是對立關係

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17-10-26

 
中央紀委駐國務院國資委紀檢組組長、國資委黨委委員江金權介紹有關情況中國網 董寧
 

中國網10月26日訊 中國共産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新聞發言人26日上午召開專題新聞發佈會。中央紀委駐國務院國資委紀檢組組長、國資委黨委委員江金權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全面從嚴治黨與幹部幹事創業之間不是對立關係,是辯證統一的。全面從嚴治黨並不是要捆住幹部幹事創業的手腳,而是要整治幹部亂作為、防止幹部不作為。決不能以全面從嚴治黨作藉口為不幹事來推脫。

現場有記者提問:我們注意到,很多幹部都在關注十九大報告提出的建立幹部激勵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認為這樣會進一步提振幹部的士氣。請發言人談談對這個問題的看法。

江金權表示,十九大報告提出建立幹部激勵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實際上是對總書記一貫強調的要求的重申。這次報告提出的,就是要進一步解決幹部當中存在的一些思想顧慮。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要把嚴格管理幹部和熱情關心幹部結合起來,既要強調從嚴治吏,也要從政治上激勵、工作上支援、待遇上保障、心理上關懷廣大幹部,從而充分地調動廣大幹部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今天之所以提出容錯糾錯問題,這是有來由的。十八大以來,全面從嚴治黨力度空前,解決了一些幹部亂作為的問題。在這個背景下,也出現了一些幹部不作為的問題。只要不出事,寧可不幹事,這個現象是存在的。建立容錯糾錯機制正是在這個背景下提出來的,它的目的就是激發廣大幹部幹事創業的積極性。在這方面,習近平總書記已經提出了一個原則,就是“三個區分開來”。他明確指出:把幹部在推進改革中因缺乏經驗、先行先試出現的失誤和錯誤,同明知故犯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把上級尚無明確限制的探索性試驗中的失誤和錯誤,同上級明令禁止後依然我行我素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把為推動發展的無意過失,同謀取私利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習近平總書記在隨後的一系列講話中對這個原則進行了闡述。我理解總書記的這個原則和要求主要有四點:

首先,看你是為公還是為私,你的出發點是什麼。第二,看你是無心之過還是有意為之。第三,看你是遵紀守法帶來的失誤還是違法亂紀。第四,看你的決策程式,你是集體決策還是個人肆意妄為。把這四點把握住了,那我們的幹部就知道幹什麼、怎麼幹。

容錯糾錯,第一,容的是前一個方面而不是後一方面,後一方面的故意為之肯定不能容,這是要區分開來的。第二,容的是過失,這個地方的“錯”應理解為“過失”。第三,容錯後面還有一個糾錯。有了錯誤、有了過失可以容,但必須糾,要真心地認錯、悔錯、改錯。這三點把握住了,也就把握住了底線,廣大幹部就可以放手幹事。總的要求是,黨的幹部要依規幹事、乾淨幹事。

全面從嚴治黨與幹部幹事創業之間不是對立關係,是辯證統一的。全面從嚴治黨並不是要捆住幹部幹事創業的手腳,而是要整治幹部亂作為、防止幹部不作為。決不能以全面從嚴治黨作藉口為不幹事來推脫。

責任編輯: 林凡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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