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宗教事務條例》發佈

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17-09-08

 

據新華社北京9月7日電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佈新修訂的《宗教事務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條例》的修訂,進一步保障了公民宗教信仰自由,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為宗教團體、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動場所提供公共服務;宗教界可以依法興辦公益慈善事業;宗教教職人員享有參加社會保障權利;宗教院校、宗教活動場所可以依法申請法人登記;宗教團體、宗教院校、宗教活動場所依法享有相關財産權利。

《條例》進一步規範了宗教事務管理,提出“保護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極端、抵禦滲透、打擊犯罪”的原則,加強對宗教財産的監督管理、規範網際網路宗教資訊服務等。《條例》還明確了相關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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