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點》:暴走團違法該出手時就出手
發佈時間: 2017-07-20 13:34:13 | 來源: 中國網 | | 責任編輯: 孫磊
暴走團違法該出手時就出手
近日,在山東臨沂,一支由中老年人組成的晨跑團,在機動車道上遭到一輛計程車衝撞,導致一死兩傷的慘劇。事發幾日後,當地某徒步隊再次在馬路上鍛鍊,並在隊伍後方跟有一叉車“護航”,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行人應當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需要靠路邊行走。如果説,之前的暴走還能用城市健身場地不足來解釋,如今的行為已屬於公然挑戰法律。
整治“公路暴走團”惡習,不能只靠交警現場執法,而應該啟用系統化的思路,在社會管理的大格局中尋求治理手段,生成一個制約市民行為風險的複合管理體系。
歐美許多國家法律規定,亂穿馬路等忽視自身安全風險的行人,交警在處罰後還要將處罰結果通報給相關機構,當受罰人在保險公司和銀行辦理業務時就要付出更高代價。
在交警現場執法中,對於違法暴走老人也要依法採取罰款等舉措。通過多管齊下,讓老人感受到,自己如果一味任性,名譽、社會關係和經濟層面都會因此受損。
健身鍛鍊的合法權益必須建立在不觸犯他人權利的基礎上。在機動車道上暴走,不僅影響到自身安全,更使他人的行動受到限制。要讓眾人各得其所,必須依靠法律發揮出的效力。
法律規定是維護社會秩序的 “底線”,猶如千里之堤,其一點微小的滲漏、管涌都可能導致混亂。而一旦堤壩潰破,難免家園成澤國、人或為魚鱉。暴走團的氾濫,不能一發而不可收拾。
要維護法律的威嚴、發揮法律的效應,對藐視法律者就務必繩之以法。這不是在阻撓一些人健身,而是對他們的切身利益的慎重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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