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市公務員考試公告解讀
發佈時間: 2016-11-11 16:48:33 | 來源: 華圖教育 | | 責任編輯: 魯楠
隨著北京市各級機關2017年錄用公務員考試公告、報考指南的發佈,2017年北京市各級機關錄用公務員考試的大幕已經拉開。所謂知己知彼,百戰不殆,對於備戰2017年北京市公務員考試的考生而言,仔細閱讀招考公告,並把握公告與歷年相比的相關變化,無疑十分重要。為幫助各位考生儘快了解京考政策,有的放矢做好考試準備,北京華圖現將對2017年北京市公務員考試公告政策進行詳細解讀。
一、本次招錄工作重要時間節點及注意事項
與2016年相比,2017年北京市公務員考試筆試時間提前了兩天,定為2016年12月10日,在國考筆試時間提前的大背景下,也屬意料之中。對於沒有提前備考的報考人員來説,今年京考的備考時間較短,這就需要考生們在公告公佈後抓緊有限的時間有針對性地進行備考。而且2017年北京市公務員考試的筆試時間,依舊和國家公務員考試的筆試時間十分接近。對於“一顆紅心,兩手準備”——準備兩次考試都參加的報考人員,需要及時轉變思路,國考結束後重點關注兩個考試的差異,從而高效備考,做到“國京兩不誤”。
1.報名時間:2017年北京市公務員錄用考試提交報考申請的時間為2016年11月14日9:00至11月17日17:00。北京華圖提醒各位考生,選擇提交報考申請的時間應科學合理,應在對所選崗位資訊及招考比例有詳細了解後,再進行報考,切勿在報考剛剛開始的一兩天就匆忙提交申請,導致選擇過熱崗位。但同時,也不建議將提交申請的時間拖到報考階段的最後一天或兩天,造成審核不通過卻來不及更換報考崗位的情況。因此,提交報考申請的時間選擇在整體報考時段的中後段是比較科學的,這樣既留給考生充分的時間去選擇崗位和了解崗位資訊,又可以在一次審核不通過的情況下,預留出時間再次報考其他職位。
2.查詢資格審查結果:2017年北京市公務員錄用考試查詢資格審查結果考生可以在提交職位申請後至2016年11月18日17:00期間查詢。一定要注意,招考公告除了指出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以外,還明確指出:只有在2016年11月14日9:00至17日17:00期間,報考申請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才可以改報其他職位。因此,針對往年有很多考生喜歡持續觀望以規避熱門職位的現象,再次提醒考生,一定要及時提交報考申請,以免失去考試機會。
3.網上確認和繳費時間:審核通過並不意味著就一定能參加筆試,成功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還須于2016年11月19日9:00至2016年11月22日17:00期間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網上確認和網上繳費,未按規定繳費成功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繳費成功人員須于2016年12月6日9:00至2016年12月9日17:00期間從該網站自行下載列印准考證。所以不是資格審查通過就萬事大吉了,只有成功確認並成功繳費的考生才真正有資格參加筆試。
4.筆試時間:2017年北京市公務員錄用考試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2016年12月10日(週六),上午 9:00-11:00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下午 14:00-16:30申論,與往年無異,考生只需根據考試時間提前調整自己作息時間即可。需要注意的是,與國考3個小時的考試時間不同,京考申論考試時間僅為2.5個小時,切忌弄錯記混時間,導致無法完成答卷。同時,最好不要在考前1星期內安排過多的事宜,造成考前緊張,影響考場發揮。
5.筆試成績查詢:2017年北京市公務員錄用考試筆試成績查詢時間為2017年1月中旬,時間不定,因此提醒考生在進入1月份後,一定要密切關注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並及時進行成績查詢,儘早為面試做準備。
6.面試時間:2017年北京市公務員錄用考試面試工作將於2017年2月15日至2017年2月19日進行。由於筆試公佈時間和面試考試時間正值春節前後,而且準備時間非常短促,因此對於考生來説又是一個不小的考驗。北京華圖友情提示廣大考生,考生們要想脫穎而出,一定要提前做好面試準備,不能因為準備不充分而功虧一簣,一定要抓住機遇,一舉成“公”。
二、本次招錄方式及對象
(一)招考方式
自 2011年起,北京市公務員考試採用“一次考試,二次調劑”的方式組織實施,2017年北京市公務員考試公告中雖並未提及,但鋻於有2015年和2016年也未提及卻仍然沿用此種模式的先例,2017年的京考調劑不出意外可能仍是以這種方式進行。“一次考試、兩次調劑”指的是:每年京考只進行一次筆試,第二次招考(調劑),面向第一次考試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合格且未被錄用的考生。所以,參加北京公務員考試的考生們即使在第一次招考時無緣公務員隊伍,依然還有機會,第二次招考(調劑)依然大有希望,請各位考生屆時一定要關注調劑相關資訊,萬萬不可錯失良機。
下表是自實行“一次考試,二次調劑”招錄方式以來京考的報名、筆試、面試時間匯總:
京考 |
一次考試 |
二次調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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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 名 |
筆 試 |
面 試 |
報 名 |
面 試 |
|
2012年 |
1月9-13日 |
2月25日 |
4月21-25日 |
9月3-7日 |
10月10-14日 |
2013年 |
1月10-16日 |
3月2日 |
4月13-17日 |
7月6-9日 |
7月29-31日 |
2014年 |
10月17-23日 |
12月8日 |
2月20-24日 |
5月11-13日 |
6月5-7日 |
2015年 |
11月13-17日 |
12月13日 |
3月6-11日 |
5月26-28日 |
6月16-18日 |
2016年 |
11月8-12日 |
12月12日 |
2月27-3月2日 |
5月30-31日 |
6月15-18日 |
2017年 |
11月11-17日 |
12月10日 |
2月15-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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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考對象包含9類人群
1.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且人事行政關係在京,具有兩年(含兩年)以上基層和生産一線工作經歷的人員
2.2017年合同期滿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3.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職業院校的北京生源2017年應屆畢業生
4.北京地區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2017年應屆畢業生
5.列入“985工程”京外院校中獲得校級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或“一等以上優秀學生獎學金”的本科以上(含本科)2017年應屆畢業生
6.符合部分特殊職位資格條件的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2017年應屆畢業生
7.2017年服役期滿退役大學生士兵
8. 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位並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且人事行政關係在北京的留學回國並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
9.參加2017年北京市選調生考試的人員(選調生職位的招考範圍及條件詳見《招考簡章》。)
三、2017年北京市公務員公告變化
1.公共科目筆試將首次頒布考試大綱
2017北京市公務員考試最大的變化之一,莫過於公告中明確提出,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申論兩個公共科目筆試的“有關情況詳見《北京市各級機關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這意味著,2017年北京市公務員考試將首次頒布單獨的公共科目考試大綱,也就必然會對筆試各科目的具體考試內容及考察能力有更加明確的規定和介紹。因此北京華圖提醒廣大考生,一定要仔細研讀京考大綱,這對考生“有的放矢”、更有針對性地準備北京市公務員考試筆試,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2.基層工作經歷範圍擴大
在2017年的京考公告中,對基層工作經歷的具體説明中,除了提到歷年包括的各類經歷之外,首次提到在直轄市區級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而往年只在報考中央機關時,把在地(市)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對於具有直轄市區級機關工作經歷的考生而言,無疑將增加可選擇的崗位。但同時,今年北京市公務員的總體報考人數可能會有所增加,考生們需高度重視。
3.新增對留學人員的規定
在2017年的京考公告中,首度明確提到: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位並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且人事行政關係在北京的留學回國人員,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以報考限應屆畢業生報考職位。這點需要有關的留學考生注意。
4.重新規定了京外應屆生報考所需的條件
2017年的公告中明確提到,“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應屆畢業生,列入“985工程”京外院校中最高學歷期間獲得校級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或者一等以上“優秀學生獎學金”的本科以上(含本科)應屆畢業生”也可以報考。換句話説,以前只要獲得所列的獎項之一即有資格報考,但今年要求所得獎項必須在“最高學歷期間獲得”。這無疑進一步縮小了京外院校的考生們參加北京市公務員考試的資格範圍。
5.選調生也要參加北京市公務員考試
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北京市開始實施大學生村官和選調生並軌,而且也要參加北京市公務員考試。這就意味著對於考生來説,2017年的大學生村官(選調生)也參與北京市公務員考試,那麼考生們就不能像2016年那樣既參加京考,又報名村官或申請選調生,而是只能在此次考試中做出一個選擇。公告中指出選調生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單獨研究確定。關於選調生職位相關規定並沒有在京考公告中直接寫明,選調生相關的招考範圍及條件詳見《招考簡章》。
最後北京華圖預祝廣大考生都能最終取得優異的成績,一舉成“公”。
責任編輯: 魯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