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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法擬修“空鬧” 擬最高罰5萬

發佈時間: 2016-08-11 06:43:29  |  來源: 央視新聞  |  作者: tianmai  |  責任編輯: 晴天

國際線上消息(記者 喬全興):飛機起飛了還在用手機打電話、在機艙內吸煙、辱罵機組人員……這些“空鬧”行為今後將被重拳打擊。中國民用航空局近日發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修訂徵求意見稿,這些危及民航安全的非法干擾行為將面臨最高五萬元人民幣的罰款。

現行民航法已經施行了20年,限于當時的客觀環境,民航法對一些重要的安全管理內容未做規定。民航領域法律專家郝俊波認為,空中安全防護有其特殊性,增加處罰措施很有必要。“以前這類行為也有,沒有引起大家的重視,但是如果是民航在空中飛行的話,相對地面,他的安全更特殊,那麼這次民航法修訂,增加處罰措施也是考慮到民航的這種特點。” 

此次徵求意見稿最引人關注的內容,就是明確了14種危及民用航空安全和秩序的非法干擾行為,包括嚴禁在航空器內違規使用手機或者其他禁止使用的電子設備,吸煙,強佔座位、行李架,堵塞、強佔值機櫃檯、安檢通道及登機口等行為,並將處以最高5萬元的罰款。

北京市航空法學會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張起懷認為,民航法的這些修改,將對高速發展的中國民航業起到重要作用。“我們説航空法滯後,其重要的一個表現就是由於我國航空業的飛速發展,很快要躋身於世界航空強國,這個過程中呢就帶來一個問題,服務水準問題和乘客本身的素質問題發生衝突。那麼這次民航法(徵求意見稿)對空鬧,(比如)航班延誤以後發生的衝突,以及飛機上違反安全規定和民航安全保衛措施的規定,給予的處罰標準顯然提高了,而且加大處罰力度了。”

據介紹,“空鬧”現象時有發生、屢禁不止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目前對於此類事件處罰過輕,一般僅按《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罰,最多不過拘留幾天,罰款幾百元了事。而按照新的徵求意見稿,這種現象有望得到遏制。

北京市航空法學會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張起懷錶示,加大對“空鬧”等行為的處罰力度的同時,也應提高航空公司的服務水準和品質,這樣才能從根本上減少此類事件發生。“對於違法違規的乘客給予嚴厲的處罰,這個是會有效果的,但也不足以解決根本矛盾,因為當前的矛盾主要還是航空公司機組人員、地面人員和機場的問題。因為每個乘客都是去坐飛機的,真正去鬧事的人不多,但是乘客由於不了解,或者對法律的不遵守不自覺,就帶來了問題。(此外)我們(還要特別注意)提高航空的安全,提高服務的品質,提高民航素質,修訂民航法要特別考慮這些接地氣的問題。”

此次《民航法》修訂徵求意見稿還進一步強化了航空安全。比如在民用機場範圍內和機場凈空保護區域內,禁止從事飼養、放飛影響飛行安全的鳥類動物,以及升放無人駕駛的自由氣球和其他物體;禁止焚燒産生大量煙霧的農作物秸稈、垃圾等物質,或者燃放煙花、焰火等活動。

此外,徵求意見稿還對危險品運輸提出了更加明確的要求,嚴禁違反規定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危險品或者將危險品匿報、謊報為普通貨物進行托運。同時,還突出了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規定因民用航空器事故造成旅客死亡或者傷害的,承運人應當第一時間先行付款。在責任認定以後,承運人可以從賠償金中進行相應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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