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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返臺電信詐騙嫌犯18人被羈押 2人限制出境

發佈時間: 2016-04-22 07:11:08  |  來源: 上海東方衛視  |  作者: tianmai  |  責任編輯: 晴天

人民網4月21日電 據台灣《聯合報》報道,本月15日在馬來西亞涉及詐騙案的20名台灣籍成員,返臺後獲放行,引起島內譁然,台中檢方取得馬來西亞警方的職務報告與蒐證照片等資料,昨晚傳訊劉姓主嫌等20人到案,經漏夜偵訊,認定劉男等18人涉案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法官訊至今天淩晨2時25分,認定涉嫌加重詐欺罪重大,裁定18人羈押禁見;另兩人由檢察官限制出境後飭回。

因在臺沒涉案或遭通緝,台灣也沒有他們在馬來西亞的涉案資料,檢警無從立案,檢警在這20人抵臺後,警方在機場發給通知書,請他們自填在馬來西亞涉案過程後眼睜睜見他們離開。

此事引起輿論譁然,民間一片批判聲,風波延燒至今未平息。中檢17日透過監聽取得部分證據後,先將20人境管,再透過刑事警局及駐馬來西亞代表處,取得馬來西亞皇家警察總部移交的蒐證照片及警察職務報告等相關書證後,昨晚傳訊劉姓主嫌及同夥共20人到案。

檢察官經漏夜偵訊後,認定劉嫌等18人犯罪嫌疑重大,有串證、反覆實施犯罪之虞,昨天深夜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法官訊至今天淩晨,裁定羈押禁見;其餘兩人犯罪情節較輕,由檢察官限制出境後飭回。

中檢襄閱主任檢察官洪家原表示,檢方以往偵辦跨境詐欺案,皆採人卷合一,因此嫌犯返臺後,能立即訊問做強處分,但馬來西亞案不同,解返台灣時,只有人沒有卷證,在缺乏證據下無法強制處分,由警方約談訊問後請回。

至於外傳本月15日劉姓主嫌等人在經警方請回後,當晚就到酒店狂歡。襄閱主任檢察官洪家原表示,偵辦員警私下有詢問詐欺成員有無這回事,詐騙成員回稱“這是網路謠言,沒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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