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第666號國務院令,公佈《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決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決定》指出,為了依法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國務院對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價格改革和實施普遍性降費措施涉及的行政法規進行了清理,決定對66部行政法規的部分條款予以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