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調查:香港銅鑼灣書店老闆“失蹤”事件
發佈時間: 2016-01-18 12:11:04 | 來源: 央視新聞 | | 責任編輯: 晴天
香港銅鑼灣書店老闆“失蹤”事件調查
“在外面這麼多年,我一直處在惶恐不安當中,經常做噩夢,也經常夢到自己回家鄉,看見那些熟悉的親人……”
1月13日,在某羈押場所內,桂敏海如是説。
身為香港銅鑼灣書店老闆的桂敏海,近日成為境外輿論關注的焦點——“銅鑼灣書店老闆失蹤”的消息被香港和國外的一些媒體熱炒,還有人發起“尋找桂敏海”行動。桂敏海是什麼人?他所謂失蹤的真相究竟又是什麼?
醉駕肇事
花季少女驟然凋謝
走進位於杭州市的一座居民樓,一處60平方米的小房子內,83歲的沈某和65歲的周某夫妻就住在這裡。房子雖小,卻有一間專門留出的臥室,裏面擺滿了一個年輕女孩生前的照片。幾叢素菊,還有兒時的玩具,映襯著照片中曾經燦爛的笑臉。
12年前的一場車禍,奪去了杭州這老兩口唯一愛女的生命。而車禍肇事者正是桂敏海。
桂敏海,1964年5月出生,原籍浙江寧波,1996年取得瑞典國籍。2003年12月8日,在寧波經商的桂敏海組了一個飯局,席間推杯換盞、觥籌交錯。飯局結束時,桂敏海做了一個讓他後悔至今的決定,就是自己開車送朋友回家。
當晚9時17分,桂敏海駕車從寧波市江東區駛往鎮海區途中,經過寧波某大學時,將一名橫過馬路的在校女大學生撞倒致其死亡。
相關法律文書顯示,經檢測,事發時桂敏海的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14mg/ml,達到醉酒駕車標準。公安機關依法認定,桂敏海負事故全部責任。
被撞身亡的女大學生沈某正值二十齣頭的青春年華,其家庭更是不易:父親年過半百才有了這個寶貝女兒,一直視為掌上明珠,眼見孩子長大成人,期盼著她成家立業,豈料美好希望無情破滅,變成白髮人送黑髮人的斷腸之痛。
害怕坐牢
緩刑期間偷渡潛逃
2004年8月,桂敏海因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對於上述判決,受害者家屬提出異議,強烈要求給予桂敏海嚴厲懲處。
在法院判決後不久、民事賠償還未全部執行完的時候,桂敏海做出了另一個錯誤選擇。
2004年11月,還處於緩刑期間、依法不能出境的桂敏海,按照精心設計的計劃,冒用他人的身份證,以出境旅遊的名義偷越邊境,輾轉多國,一直潛逃在外。
桂敏海的出逃也讓受害者一家再遭打擊。多年來,兩位老人把生活的重心幾乎全部放在這起案件上,心中的執念就是希望已被判刑的桂敏海歸案,以慰女兒在天之靈。
2006年8月,公安機關對其展開網上追逃。
潛逃11年
生離死別之痛讓他自首
提起逃亡生涯,桂敏海用得最多的詞就是“惶恐”和“內疚”。因為負案在逃,他不敢回家鄉,無法在父母身邊盡孝。“沒有國,沒有家,沒有故鄉……古人説,我心安處是故鄉。心不安,哪都不是故鄉。”他説,“我的內心是很痛苦的,我經常用物質享受去排解這種痛苦,實際上是排解不了的。我長期受到心理折磨,整日做噩夢。引發高血壓、心臟病,痛苦不堪……”
2015年6月,家中傳來父親去世的消息。桂敏海失去了見父親最後一面的機會,只能寄情紙筆,在《祭父親》的長文中傾訴哀傷:“我寧願死了以後埋在父母墳的下面,死的時候能夠陪陪他們。”
桂敏海説,這一刻,他才開始真正反省自己,也切身體會到,12年前,因為自己對法律的漠視,給另一個家庭帶來的生離死別是多麼痛徹心扉。這促使他下定決心,于2015年10月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鄭重聲明:
“我自己解決自己的問題”
接受公安機關調查以來,桂敏海寫下多份悔過書。他説,在下決心回國投案自首的那一刻就已經做好了準備,“我要承擔我自己的法律責任,我也願意接受任何處罰。”
得知受害者家庭的淒涼境遇後,桂敏海更加愧疚難當,希望向他們轉達自己的深深歉意。“我要向受害者家屬表示最誠摯的道歉,對不起!我知道對他們造成的傷害和痛苦是沒法彌補的。我會盡有生之年來贖罪,哪怕只能給他們帶來一絲一毫的安慰。”
得知自己回國自首被境外炒作為“失蹤”事件後,桂敏海鄭重聲明:“我回國投案自首是我個人自願的選擇,和任何人無關。這是我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我不希望任何個人和機構介入或者干預我回國的事情,甚至進行惡意炒作。”
桂敏海還表示,“我雖然有瑞典國籍,但是我真切地感到我還是一個中國人,我的根還是在中國。所以我希望瑞典方面能夠尊重我個人的選擇,尊重我的權利和隱私,讓我自己解決自己的問題。”
經偵查,桂敏海還涉嫌其他犯罪,相關涉案人員正在配合調查。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據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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