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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面試要全程錄影或錄音

發佈時間: 2015-12-20 08:45:18  |  來源: 央視國際  |  作者: tianmai  |  責任編輯: 晴天

    據國家公務員局網站消息,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日前印發《公務員錄用面試組織管理辦法(試行)》,《辦法》明確,面試室應當配備錄影或錄音設備,對面試過程全程記錄。

    《辦法》規定,在面試題本傳遞、交接、保管、分發、使用過程中,發生失密、泄密以及其他重大異常情況的,應當立即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查清失泄密範圍和原因,並向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報告。

    《辦法》明確,面試考官應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有比較豐富的人事管理、人才測評等方面的經驗或具有一定年限的機關工作經歷,品行優良,公道正派,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嚴守工作紀律,恪守行為規範。

    擔任面試主考官的,除具備上述條件外,還應當能夠講普通話,口齒清晰,表達流暢。

    《辦法》規定,面試前,應當對考生提交的有關材料和資訊的真實性進行復核。凡有關材料和主要資訊不實,影響報考資格審查結果的,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其面試資格。

    《辦法》明確,面試方法以結構化面試和無領導小組討論為主,也可以採取其他測評方法。

    面試時,應當成立面試考官小組。面試考官小組一般由7名考官組成,其中設主考官1名。

    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原則上安排在同一考官小組、使用同一套面試題本進行面試。

    面試前,應採取考官和考生抽籤的辦法確定面試室和面試次序。只有1個面試考官小組的,考官實行差額抽籤確定。

    《辦法》強調,考生個人資訊應當受到保護。凡涉及考生個人隱私的資訊,應當按有關規定嚴格控制知曉範圍,不得面向社會公佈。

 

責任編輯: 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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