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重大資産重組停牌最長不超5個月
發佈時間: 2015-11-09 07:24:18 | 來源: 第一財經高清 | | 責任編輯: 孫磊

11月6日,上交所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上市公司停復牌及相關資訊披露的通知(徵求意見稿)》,其中要求一般情況下,籌劃重大資産重組的停牌期限規定為最長不超過5個月。意見稿擬公開徵求意見一週。
| 責任編輯: 孫磊 |

11月6日,上交所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上市公司停復牌及相關資訊披露的通知(徵求意見稿)》,其中要求一般情況下,籌劃重大資産重組的停牌期限規定為最長不超過5個月。意見稿擬公開徵求意見一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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