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發表60週年紀念大會在北京舉行
發佈時間: 2014-06-29 08:00:49 | 來源: 央視新聞頻道 | | 責任編輯: 晴天
6月28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出席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發表60週年紀念大會併發表主旨講話。新華社發
據新華社北京6月28日電 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發表60週年紀念大會28日在人民大會堂隆重舉行。國家主席習近平出席大會併發表題為《弘揚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建設合作共贏美好世界》的主旨講話,深刻闡述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歷史性貢獻和重大現實意義,強調中國將繼續做弘揚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表率,同國際社會一道,推動建設新型國際關係和持久和平、共同繁榮的和諧世界。
下午5時10分,習近平、李克強、張德江、俞正聲等黨和國家領導人與緬甸總統吳登盛、印度副總統安薩裏一同步入會場。
在熱烈的掌聲中,習近平發表主旨講話。
習近平表示,今天,我們在這裡隆重集會,紀念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發表60週年。這是中國、印度、緬甸和國際社會共同的盛會,對弘揚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增進各國人民友好合作、促進世界和平與發展,具有重要意義。60年前,中國、印度、緬甸順應歷史潮流,共同倡導了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五項原則。這是國際關係史上的重大創舉,為推動建立公正合理的新型國際關係作出了歷史性貢獻。撫今追昔,我們對共同倡導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三國老一輩領導人表示深切的緬懷,對長期以來堅持弘揚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各國有識之士,致以崇高的敬意。
習近平強調,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傳承了亞洲人民崇尚和平的思想傳統,生動反映了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並賦予可見、可行、可依循的內涵,體現了各國權利、義務、責任相統一的國際法治精神。60年來,和平共處五項原則走向亞洲、走向世界,歷經國際風雲變幻的考驗,具有強大生命力。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作為一個開放包容的國際法原則,集中體現了主權、正義、民主、法治的價值觀,已經成為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和國際法基本原則,有力維護了廣大發展中國家權益,為推動建立更加公正合理的國際政治經濟秩序發揮了積極作用。
習近平指出,當今世界正在發生深刻複雜的變化,和平、發展、合作、共贏的時代潮流更加強勁,維護世界和平、促進共同發展,依然任重道遠。新形勢下,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精神歷久彌新,意義歷久彌深,作用歷久彌堅。我們共同紀念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發表60週年,就是要探討新形勢下如何更好弘揚這五項原則,推動建立新型國際關係,共同建設合作共贏的美好世界。習近平提出:
第一,堅持主權平等。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侵犯,各國應該尊重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關切。各國都是國際社會平等成員,各國的事務應該由各國人民自己來管,要尊重各國自主選擇的社會制度和發展道路。
第二,堅持共同安全。我們要倡導共同、綜合、合作、可持續安全的理念,堅持通過對話協商,以和平方式解決國家間存在的分歧和爭端,推動建設開放、透明、平等的亞太安全合作新架構。
第三,堅持共同發展。我們要共同維護和發展開放型世界經濟,反對各種形式的保護主義,推動南南合作和南北對話,建立更加平等均衡的新型全球發展夥伴關係。
第四,堅持合作共贏。我們應該把本國利益同各國共同利益結合起來,樹立雙贏、多贏、共贏的新理念,堅持同舟共濟、權責共擔,攜手應對全球性問題。
第五,堅持包容互鑒。我們要尊重文明多樣性,推動不同文明交流互鑒、取長補短、和平共處、和諧共生。
第六,堅持公平正義。我們應該共同推動國際關係民主化,世界上的事情由各國政府和人民共同商量辦。我們應該共同推動國際關係法治化,推動各方遵守國際法和公認的國際關係基本原則。我們應該共同推動國際關係合理化,推進全球治理體系改革。
習近平強調,中國是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積極倡導者和堅定實踐者。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是中國外交政策的基石。中國是當代國際體系的參與者、建設者、貢獻者。中國將堅定不移走和平發展道路,堅定不移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基礎上發展同世界各國的友好合作,堅定不移奉行互利共贏的開放戰略。當前,中國人民正在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奮鬥。中國夢同世界各國人民的美好夢想息息相通,中國人民願意同各國人民在實現各自夢想的過程中相互支援、相互幫助,中國願意同各國尤其是周邊鄰國共同發展、共同繁榮。
習近平宣佈,為表彰和鼓勵更多人士和團體堅持和弘揚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中國政府決定設立“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友誼獎”和“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卓越獎學金”。
吳登盛在致辭中表示,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經受住時間的考驗,日臻成熟,已經成為國際關係的基本準則,也是緬甸外交政策的基石。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基礎上,緬中印三國睦鄰友好合作關係全面發展,緬中兩國和平解決了邊界問題。我們倡議各國都遵循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共同致力於促進世界和平、穩定、發展。
安薩裏在致辭中表示,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具有永恒的生命力。印中緬三國發展階段不同,本著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可以聚同化異,交流互鑒,加強合作,共同發展。國際社會應該踐行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攜手應對各種全球性挑戰,推動建立和平、穩定、繁榮、安全的世界。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大會。李克強指出,習近平主席在講話中全面闡述了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歷史貢獻、現實意義,以及中方在新形勢下如何繼承和發揚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立場。三國領導人一致強調在新形勢下要大力弘揚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共同建設合作共贏的美好世界。在新的歷史時期,中國願鞏固中印、中緬睦鄰友好與互利合作紐帶,維護亞洲和平穩定與共同發展的良好局面,共同打造世界和平與包容發展的美好未來。
背景資料
和平共處五項原則
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是由中國政府提出,並與印度和緬甸政府共同倡導的在建立各國間正常關係及進行交流合作時應遵循的基本原則。
新中國成立前後,毛澤東主席多次發表聲明,表示中國願意在和平、互利及相互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基礎上同世界各國建立外交關係。
1953年12月31日,周恩來總理在同印度政府代表團就關於兩國在中國西藏地區的關係問題舉行談判時,首次完整地提出了互相尊重領土主權(在亞非會議上改為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惠(在中印、中緬聯合聲明中改為平等互利)和和平共處五項原則。
1954年6月25日至29日,周恩來總理先後訪問印度和緬甸。周恩來總理分別於28日和29日同印度總理尼赫魯、緬甸總理吳努發表聯合聲明,確認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是指導兩國關係的原則。
1955年4月18日至24日在印尼萬隆召開的亞非會議上,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得到了引申和發展,並被吸納進會議通過的處理國際關係的十項原則之中。(據新華社北京6月28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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