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閻慶民:網際網路金融監管將設最低門檻

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14-04-09  內容來源: 上海第一財經

閻慶民:網際網路金融監管將設最低門檻

 

    中國銀監會副主席閻慶民昨日在博鰲亞洲論壇表示,應適當擴大非信貸金融服務,適當提高股權融資比例。

  同時,他還表示,需適度監管網際網路金融,銀監會今後將給定一些基本的最低的條件、門檻。

  閻慶民表示,2012年以來,國家陸續出臺包括“貸款增速不低於各項貸款平均水準”、“貸款增量不低於上年同期水準”等多項金融扶持小微企業發展政策。

  閻慶民引述數據説,去年全國5400萬戶小微企業中,與銀行發生業務關係的超過1200萬戶,金融機構對小微企業貸款餘額達到17.4萬億元,增幅19%,佔到全部貸款餘額總量的23.2%。

  閻慶民透露,去年小微企業貸款不良率為2.02%,儘管高於一般貸款不良率,但相比前一年壞賬率下降了0.23個百分點。

  針對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閻慶民表示,銀監會繼續以改革的精神擴大或提高小微企業非信貸以及直接融資比例,“如果能夠把股權融資比例適當提高,將債務融資適當降低,小微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可能會解決得更好一點”。

  閻慶民強調,適當擴大非信貸金融服務有利於解決小微企業融資貴的問題。他指出,銀行提供全口徑信貸業務是未來發展的趨勢。

  此前有媒體報道稱,P2P業務近期將明確監管主體,被視為類信貸業務,由銀監會負責監管;另有知情人士表示,銀監會相關部門已經開始調研著手起草相關監管規定。對此,閻慶民昨日回應表示,按照國務院最近的決定,為了加強對網際網路金融的發展、規範和監管,剛剛決定銀監會牽頭來承擔對P2P監管的研究,另外相應做了其他的分工。他強調,P2P網貸平臺是否歸銀監會監管還沒有確定,相關事宜正在研究之中。

  據悉,這是銀監會官方首次就此作出回應。

  在2013年末,有關影子銀行的監管文件中,將不持有金融牌照、完全無監管的信用仲介機構,包括新型網路金融公司等列入影子銀行範疇。對於這類未明確監管主體的網路金融活動等,國務院要求央行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研究制定辦法,P2P網貸平臺就屬於此類。

  談及網際網路金融監管時,閻慶民認為要從四個方向入手:首先是適度監管,銀監會今後將給定一些基本的最低的條件、門檻;其次是分類監管,今後要對網際網路金融進行類別劃分,給銀行也創立一個公平的交易環境;第三是協同監管,現在主要實行“一行三會”分業監管、綜合經營的模式,實行協同監管可以減少監管的套利;第四是創新監管,利用網際網路技術來提高監管的便捷效率。

責任編輯: 劉穎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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