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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藝謀首度承認超生 罰款或超700萬元

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13-12-30  內容來源: 北京財經

“張藝謀超生事件”被曝光半年有餘,超生的數量愈炒愈多:從最初某演員爆料“超生三個孩子”到某娛樂媒體刊文稱“超生四子”,再到網上流傳“張導有三四個女人、七八個孩子”……“張藝謀到底超生了幾個‘葫蘆娃’”始終是網民關注的焦點。張藝謀、陳婷夫婦昨日下午接受記者採訪,確認超生屬實,並表示自己錯了,向所有人道歉。據相關律師的消息,張藝謀需繳納的社會撫養費或將超過700萬元。

為啥不上戶? 擔心媒體曝光

在採訪中張藝謀稱:“其實我自己常常也反省,我作為一個電影導演,其實辛辛苦苦用作品,在社會上,為自己建立的信譽和影響是很艱難的,要很多很多的好作品留給大家,大家才認可。我辛辛苦苦所建立起來的,大家對我的信任和期待,(由於)超生這件事情,對我造成極大的損害和損傷。我自己是很誠懇的,為超生這件事情,向所有人道歉。我做錯了就是做錯了,我不會怪別人,我汲取教訓。我現在願意全面配合無錫計生委的調查,儘快地使這個事情有一個結果。”

在訪談中,張藝謀的妻子陳婷坦言,自己和張藝謀相戀于1999年,因擔心媒體曝光所以沒領結婚證。大兒子張某男、二兒子張某丁和小女兒張某嬌,分別於2001、2004和2006年在北京出生,都是“非婚生”。陳婷説,三個孩子之所以沒有馬上辦理出生的醫學證明,是因為有所考慮,“考慮是超生,且要填寫孩子父親的資料,就沒去辦,按當時政策就無法上戶口,三個孩子便‘黑’了下來。”陳婷透露,直到2011年人口普查允許上戶時,自己才去醫院補辦了出生醫學證明。

怎麼算罰金? 總金額超700萬元

無錫市統計局公佈的《無錫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顯示:2000年、2003年和2005年無錫市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分別為8630元、11647元和16005元。據此,北京法大律師事務所執行合夥人李維律師推算,2000年,張藝謀實際收入為2760元,低於當年無錫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8603元,應按後者的三倍徵繳,即25809元”;2003年,張藝謀實際收入約106萬元,應按基本標準11647元的八倍徵繳,同時對其超出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部分還要以二倍徵繳,即“11647元× 8+(1060000元-11647元)× 2=2189882元;2005年,張藝謀實際收入約251萬元,應按基本標準16005元的八倍徵繳,同時對其超出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部分還要以二倍徵繳,即“16005元× 8+(2510000元-16005元)×2=5116030元。據此,張藝謀需繳納的社會撫養費或將超過700萬元。這或將是迄今為止我國徵收社會撫養費的單筆最高額。

面對記者提出“為何2000年的實際收入僅有區區2760元”的質疑,張藝謀回答,這的確是他當年的真實收入。“電影導演的收入並不固定,有大年、有小年。對我來説,我常用一年多的時間磨一個劇本,在此期間,還要請好多人來寫、來討論,有時候還要倒貼錢。”

 

責任編輯: 郜玉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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