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藥賣進微信“朋友圈”
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13-12-22 內容來源: 北京公共
12月20日,北京市朝陽區檢察院通報,網路銷售假藥呈現“海外代購”、“社交網路行銷”新手段,重點目標是女性美容藥品、嬰幼兒藥品。2013年,朝陽區檢察院共受理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銷售假藥犯罪案件13件14人,其中通過網路銷售假藥的案件11件12人。
微信朋友圈裏“打廣告”
檢方介紹,由於社交網路漸漸成為人們網路生活的一部分,利用社交網路平臺銷售假藥的行為也逐漸增多起來。該院2013年辦理的涉網路銷售假藥犯罪中,除了通過淘寶網等傳統網路平臺進行銷售外,還主要通過QQ空間、微網志、微信朋友圈等社交網路進行藥品的宣傳和銷售。比如賈某某銷售假藥案中,被告人先通過在微信朋友圈中曬藥品及減肥效果照片的方式進行宣傳,後再以微信聊天的形式向買家進行兜售。同時,傳統的網路銷售模式也逐漸出現了異化,多采取“商品替拍”等方式躲避監管。再如,劉某某銷售假藥案中,嫌疑人因為淘寶網上不允許銷售藥品,便以瘦身用品的名義進行售賣,在買家問詢時,再告知係減肥藥品;而李某某等2人銷售假藥案中,被告人讓買家通過其他商品的頁面拍下商品,之後再為其修改價格,但貨品仍發的是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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