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圖片

樂天瑪特白玉豆腐保質期內發臭 消費者嘔吐

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13-12-10  內容來源: 北京晨報

    保質期為7天的白玉豆腐剛上架4天就出現脹袋和發臭現象,崔女士和朋友還因為吃了同款豆腐出現噁心嘔吐等症狀。樂天瑪特超市和豆腐生産廠家北京二商希傑食品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二商希傑”)均承認豆腐有品質問題。昨天,廠家和消費者的賠償方案仍未達成一致。

  吃完發黏豆腐嘔吐

  12月7日下午,市民崔女士從樂天瑪特望京店購買一盒白玉北豆腐,價值3.2元。當晚和朋友在家做酸辣湯食用,“做飯時就感覺豆腐怪怪的,有點發黏,但看到還在保質期內,也就沒太在意。”結果就是這份“沒在意”讓他們深受其害。

  崔女士朋友當晚就出現噁心嘔吐,並不斷跑廁所,崔女士本人也感覺肚子不舒服,並去藥房拿了70多元的藥,朋友去拿了100多元的藥,兩人一致猜想可能跟吃豆腐有關。8日早晨,崔女士找到豆腐包裝盒,撿起來一聞,“能明顯感覺到一股很衝的氣味。”

  同款豆腐未及時下架

  8日下午,記者隨崔女士一同來到樂天瑪特望京店,在售賣豆腐的貨架找到同款豆腐,發現並未下架。“上午我就來過,給超市反映過,但廠家促銷員拒絕下架。”崔女士説。

  崔女士順手拿了一盒未開封、但表面鼓鼓的白玉豆腐來到服務台,值班經理龔女士出面接待。為了驗證,龔經理拿來剪刀當場剪開包裝,塑膠膜還未完全撕掉,盒中就飄出一股難聞的氣味,仔細觀察,只見豆腐表面有一層黏稠狀液體,看起來像透明膠水,用手指一按便粘在手指上。龔經理見此情況也感覺驚愕:“豆腐肯定是壞了,我們立即向廠家反映,給顧客一個解決方案。”

  北京晨報記者注意到,和崔女士7日晚食用的那盒一樣,這一盒豆腐也是12月4日生産,5日來到樂天瑪特超市,包裝盒上明確標注保質期為7天。對於是否是過期食品重新包裝的質疑,超市龔經理透露,貨物由廠家專人負責送來,過期未賣出的會全部退給廠家,超市沒有製作環節。

  不願賠醫藥費誤工費

  當晚8點,負責給這家超市送貨的豆腐生産廠家二商希傑的于女士趕到現場,也承認豆腐的確變質,“但不知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需要向廠家負責人反映。”隨後超市員工將同款豆腐全部下架。

  在現場,于女士表示,自己的許可權就是對消費者10倍賠償,也就是賠10塊豆腐或32元錢。可消費者崔女士則認為,自己和朋友都吃壞身體並産生上百元醫藥費,再加上誤工費和精神損害等,提出千元現金賠償。雙方協商未果,約定次日上報廠家領導後再定。

  昨天,北京晨報記者再次聯繫到于女士,她稱,廠家還是堅持10倍賠償,消費者若有其他索賠,可去醫院化驗,確認是因吃豆腐生病,産生的一切費用都由廠家承擔。而崔女士也認為,這是廠家在故意刁難消費者,“即使去醫院,最多檢查出食物中毒,怎麼可能檢查出是吃了哪種食物中的毒?”廠家于女士承諾,會讓廠家負責品質監測的領導答覆記者有關疑問,但截至昨晚,北京晨報記者未收到任何回復。

  -律師説法

  應賠償醫藥費誤工費

  北京市李建成律師事務所的張雪東律師認為,只要廠家答應賠償10倍,就意味著已承認過錯,消費者提出醫藥費和誤工費賠償都是合理要求。張雪東説,消費者只要提供藥房買藥證明即可,買藥行為只要發生在食用豆腐行為當天或次日,就是合理時間,即使打官司,法官也會認為這是合理行為,廠家理應賠償。

責任編輯: 劉穎穎
標題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