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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普松下格力等空氣凈化器被曝誇大宣傳

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13-12-09  內容來源: 每日經濟新聞

    近日,我國中東部地區連續出現霧霾天氣,消費者紛紛購置空氣凈化器進行應對。與此同時,政府也加強了對這類産品品質的檢查力度。

  上海市質監局近期對20批次空氣凈化器産品進行專項監督抽查,全部符合國家標準。在此基礎上,上海市質監局同時針對國標、行標等未做強制性規定的適用面積、能源效率等級進行風險監測,結果表明,部分企業利用標準漏洞,不能如實宣傳産品性能。

  空氣凈化器的待機功率、能效比和能效等級都是評價産品性能優劣的主要指標,也是消費者選購産品時考慮的重要指標。《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本次風險監測的20批次樣品中,4批次産品未達到待機功率2.0W的要求,2批次未達到能效比2.50m3/(W?h)的要求,5批次能效等級低於5級。

  值得注意的是,20批次樣品有7批次根本沒有標稱適用面積,涉及品牌有艾美特、夏普、松下、格力等。另外有9批次樣品雖然標稱了適用面積,但實測值卻遠不及標稱的效果。其中,蘇州亞都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生産的“YADU(亞都)”空氣凈化器(規格型號:KJG200AS,生産批號:2012.5/SYJB06764)、飛利浦(中國)投資有限公司生産的“PHILIPS”空氣凈化器(規格型號:AC4025,生産批號:2013.3.7/6947265403150)、上海華明高技術(集團)有限公司生産的“康銳”空氣凈化器(規格型號:KR-100,生産批號:2012.12/6921267010110)等5批次空氣凈化器的實測使用面積是標稱值的一半甚至一半都不到。

  據了解,適用面積是指空氣凈化器適合使用的最大室內面積,其大小和對顆粒物的去除能力(即潔凈空氣量)密切相關,企業應當在産品標識標注中如實標明。

  在業界看來,空氣凈化器在我國屬於被快速催熟的行業,出現各種問題在所難免,且國家相關部門對這些産品的管控以及資訊的發佈也相對滯後。

 

 

責任編輯: 劉穎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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