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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公務員告別“財政養老”

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13-12-03  內容來源: 上海東方高清

 

十八屆三中全會吹響了全面深化改革的號角,《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對改革做出了系統部署。此前,一些地方和行業在一些領域進行了改革探索。本報將聚焦地方和行業的探索進展,報道改革實踐者的感受和心聲。

《決定》提出“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早在2008年2月,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並原則通過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確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廣東、重慶5省市先期開展試點,但截至目前大多沒有取得實質進展。深圳在這方面作出了有益的探索。

10多天前,百萬大軍涌入全國各地的國家公務員考試考場。一些考生可能懷揣著“有面子”、“福利多”、“鐵飯碗”的“公務員夢”。但在深圳,這些“幻想”正逐步被打破。

2010年2月,深圳在全市行政機關全面啟動公務員分類管理改革,新進入行政機關人員一律實行聘任制:跟企業一樣,簽訂勞動合同,購買社會養老保險。2012年8月,改革之“火”燒到了深圳事業單位。“讓機關和事業單位的人才流動起來”,不再是一個“空想”。

責任編輯: 孫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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